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城路 (环镇路~丁剑路)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9〕530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326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鉴于东城路(环镇路~丁剑路)工程已提前实施,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经研究, 现将该工程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 该工程北起环镇路,南至丁剑路,长3458米,其中环镇路~东方东路路段长1962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6米;东方东路~丁剑路路段长1496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线、附属工程等。 (一)道路工程 1、标准横断面 (1)环镇路~东方东路路段标准横断面:4.0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3.0米机非分隔带+15.0米车行道+3.0米机非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3.0米人行道。 (2)东方东路~丁剑路路段标准横断面:2.5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 2、车行道路面结构 (1)环镇路至富民路段、东方东路至丁剑路段车行道路面结构:4厘米SMA-13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玄武岩骨料)+5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砼+7厘米AC-25C粗粒式沥青砼+0.6厘米稀浆封层+36厘米二灰碎石+20厘米10%石灰土+土基处理压实。 (2)富民路至东方东路段车行道路面结构:4厘米SMA-13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玄武岩骨料)+5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砼+7厘米AC-25C粗粒式沥青砼+0.6厘米稀浆封层+40厘米二灰碎石+20厘米10%石灰土+土基处理压实。 (二)桥梁工程 道路跨越潞横河及赛马河处各新建跨径16.0米的单跨简支板桥梁1座,桥梁总长分别为21.14米、21.0米,总宽分别为39.6米、36.6米。 (三)综合管线工程 1、雨水管:主管管径为d400~d1500,管长约6921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2、污水管:主管管径DN400~DN600,管长约4043米,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 3、给水管:管径分别为DN100、DN200、DN300、DN600 、DN800、DN1000,管长约3949米,采用球墨铸铁管和钢管。 燃气、通信、供电、路灯等相关管线同步配套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四)附属工程 交通标志标线、路牌、路灯、智能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绿化等配套工程一并实施,同步建成。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2、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汽车荷载;人群荷载标准:3.5Kpa;抗震设防烈度:7度;通航净空:河道无通航要求,潞横河梁底标高不低于4.2米,赛马河梁底标高不低于4.1米。 3、各管线按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7033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7177万元,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道路、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8490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1366万元,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你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尤其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执行。同时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结各类相关前期手续。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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