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 综合整治—2010年市区户外广告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8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常城管〔2009〕67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迎接第17届省运会在我市召开,根据《常州市2010年六十项重点工程(工作)的通知》(常发〔2009〕27号)文件精神,同意由你局下辖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实施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市区户外广告提升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整治范围:2010年市区户外广告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怀德路、晋陵路、关河路、延陵路、和平路、通江路、劳动路等7条道路及省运会比赛场馆周边道路等。 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违章广告、公益广告建设、LED广告改造提升、省运会期间临时广告。 (1)拆除违章广告:拆除违章大型广告122块,共18500平方米; (2)新建公益广告建设:包括普通广告14块,共600平方米,LED显示屏块8块,共800平方米; (3)LED 广告改造提升:对市区怀德路、晋陵路、关河路、延陵路、和平路、通江路、劳动路等7条道路LED显示屏改造提升7块,共560平方米; (4)省运会期间广告:临时广告200块,共5000平方米,移动式LED显示屏5块,共150平方米,临时征用商业广告80块,共80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778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对项目的工程管理和组织协调,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落实环保措施。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一○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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