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荆溪村地块改造工程 A地块项目调整建设方案的批复 常发改〔2010〕28号 常州市荆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荆溪村地块(A地块)改造项目6#、7#楼方案调整核准的请示”和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荆溪村地块改造工程A地块项目于2009年5月经我委以常发改〔2009〕241号文核准。核定该项目建设14幢多层普通住宅楼及配套公建用房,地上总建筑面积19600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申请,鉴于调整方案业经市规划局同意,且调整方案经公示无异议,为优化区域整体面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原则同意你公司按市规划局2009年12月30日审定的“荆溪村地块(A地块)6#7#房变更规划建筑设计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调整荆溪村地块改造工程A地块项目建设方案。 三、该建设方案调整主要内容为:原6号、7号两幢多层普通住宅楼均由4个连续单元调整为3个单元,楼层数不变。调整后的6号、7号两楼地上建筑面积由4970平方米调为3350平方米,6号、7号两楼之间另配套增建地下停车库1900平方米。整个A地块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由19600调整为17980平方米,配套车库面积由3400平方米调整为5300平方米。 四、荆溪村地块改造工程A地块项目其他事项仍按原项目核准批文(常发改〔2009〕241号)要求执行,请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特此批复。 二○一○年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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