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11号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常机管〔201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一站式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将新北区国际展览中心C馆改建为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服务用房。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1827平方米,其中改造、装修面积10400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面积1427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600万元,办公设施费用200万元,其他费用2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拨款1500万元及自筹1500万元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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