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区2010年度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65号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2010年度钟楼区住宅小区和谐安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钟发改〔2010〕18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创优治安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常州市2010年六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常州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9-2011年)》精神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原则同意由钟楼区房产管理局组织实施钟楼区2010年度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你区南大街、永红、荷花池、五星、新闸和北港等6个城区街道所属的芦墅苑、清潭六村、机械一村、花园新村、天皇堂弄等31个住宅小区及勤业五村、三堡街南楼、华电宿舍等91处散居住宅楼范围内,安装单元防盗门2934扇、防爬套7234只、防爬刺2638米、地锁401组(长2005米)、小区电动门102个(长796米),整修围墙4380米、门岗43个(建筑面积1066平方米)、车库97个(建筑面积17628平方米),补建围墙8109米、门岗37个(建筑面积731平方米)、车库65个(建筑面积14162平方米)。另实施技防入户8000户。 三、本工程估算总投资440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8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6万元,基本预备费20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区筹措并申请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资金补助解决。 四、项目涉及新建围墙、门岗、车库用房等建设内容,须取得规划、园林等相关手续并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范围与招标方式按附表要求执行。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请你局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前期手续。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采取跟踪审计,从严控制投资。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协调并妥善处理好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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