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泡桐路(兴东路~戚月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93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泡桐路(兴东路~戚月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0〕50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沪宁城际铁路建设,完善城市路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泡桐路(兴东路~戚月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 该工程西起规划兴东路,东止戚月路,全长772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标准横断面:4米人行道+2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2.该工程跨越芳渚河处新建跨径20米的单跨简支板梁桥1座,桥梁总长26米,总宽30.6米。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2.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通航净空:无通航要求,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4.1米。 3.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5209万元,其中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费1600万元,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国有土地拆迁费、道路、桥梁及绿化等工程投资13373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236万元,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国土资函〔2010〕19号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局2009年2月5日审定的沪宁城际铁路戚墅堰站核心区道路规划、常环管〔2010〕32号环评批复。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细化完善拆迁安置方案和计划,依法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2.进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各配套管线在工程路网、管网中的衔接、配合、预留等问题。 3.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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