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10〕265号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常机管〔2010〕2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改建、接建工程初步设计》。 二、核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0927平方米,其中改建装修面积9500平方米,新建辅房建筑面积1427平方米。 三、核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477万元,办公设施费用200万元,其他费用323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拨款1500万元及自筹1500万元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开工报告,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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