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工学院成教学院 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277号 常州工学院: 你院常工政〔2010〕3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常州市城市建设需要,常州工学院成教学院迁出原址。为保证成教学院的正常办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同意常州工学院实施常州工学院成教学院迁建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5000平方米,学生公寓3000平方米,行政用房2000平方米,另修建标准篮球场2片。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49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627万元,前期费用360万元,后期配套费用200万元,管理费等其他费用30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工学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做好施工期间学生安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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