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 机械立体停车库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27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你行“关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立体停车库项目立项的请示”(工银常报〔2010〕1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你行本部大楼停车难矛盾,原则同意你行在本部大楼院内按《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你单位自用的配套机械立体停车库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露天停车平台上,购置安装6层106座机械立体停车库,同步实施平台防水、消防喷洒系统等配套工程。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75万元,其中:立体停车库购置安装费用330万元,配套工程费用110万元,其它费用3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行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请据此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相关手续,妥善处理好与相邻单位的关系,待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或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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