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梧桐路(吴宇机械厂 ~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10〕303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梧桐路(吴宇机械厂~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常建〔2010〕147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 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梧桐路(吴宇机械厂~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该工程西起吴宇机械厂,东至龙江路,长62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线、附属工程等。 (一)道路工程 1.标准横断面:4米人行道+2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2.路面结构: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0.6厘米稀浆封层+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10%石灰土+土基压实处理。 (二)桥梁工程 该工程跨规划河道处新建单跨16米简支板梁桥1座,桥梁总长21.24米,总宽37米。 (三)综合管线工程 雨水、污水、给水、通信、燃气、供电、路灯等相关管线同步配套建设。 (四)附属工程 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一并实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2.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通航净空:无通航要求,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4.2米。 3.各类管线按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4961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道路、桥梁及绿化等工程投资4710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251万元,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你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结各类相关前期手续,且项目须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实施。 六、请你局进一步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期间工程质量、投资、工期等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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