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勤业路北侧05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勤业路北侧05号地块开发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对“勤业路北侧05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二、项目位于钟楼区勤业路以北,勤业北路以西,规划道路以东区域,用地面积1.4公顷。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2幢高层住宅楼及3层商业裙楼等。地上总建筑面积4760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29446平方米,商业及其它配套公建17893平方米。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9358平方米。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517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0CR0002)及相关附件,常州市规划局2010年10月27日审定的《勤业路05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常州市钟楼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保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常钟环(管)准字〔2010〕第11002号)等。
六、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绿化、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项目应按要求于2012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