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11〕10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硬件水平,保障校舍安全,建设现代化校园,优化我市教育布局,同意市教育局实施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易地新建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包括教学中心、图书信息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生活中心等功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65亿元,其中建安费用1.25亿元,前期费、监理费、预备费等费用4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教育局和田家炳实验中学共同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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