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2008〕365号
各辖市、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市有关部门:
为及早谋划明年全市经济工作,紧握重点项目这个重要工作抓手,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领导意见,现就编报全市2009年重点项目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报重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有保有压”的方针,重点挖掘能够推进自主创新,有利于节能减排,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增强发展后劲的各类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规模要求。上报项目分农业产业化、高新技术及工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5类;项目总投资规模要求为:工业、基础设施项目1亿元以上,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农业产业化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年内计划投资要求:除个别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事业、农业产业化新开工项目外,原则上要求续建项目年内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年内计划投资3000万元以上。
三、项目前期工作要求。续建项目要求已经满足国务院《关于加强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新上项目外部建设条件应基本落实,能在明年上半年办妥各项手续。
四、我委将于下周起择时对各辖市、区明年的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开展调研。同时了解08年预期投资额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请准备书面材料)。
五、请根据以上要求,登录常州重大项目网,按格式要求填报项目,并于2008年9月2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联系人:庄昱磊、周雪谊, 联系电话:85681101、85681102
二○○八年九月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