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龙物流园区地块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发改〔2014〕7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由常州弘辉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青龙物流园区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道路及相应的配套工程。
1、规划道路一北起规划道路四,南至规划道路二,全长29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0米,横断面形式为2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
2、规划道路二西起规划道路三,东至青洋北路,全长41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3、规划道路三北起规划道路四,南至规划道路二,全长43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0米,横断面形式为10米人车混行道。
4、规划道路四西起规划道路三,东至青洋北路,全长23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均为BZZ-100KN;设计车速均为2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均为10年。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5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85万元,其它费用1368万元,基本预备费26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弘辉控股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4〕62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300046号)及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4〕30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