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松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旅融合,实施乡村振兴的相关建议”收悉,经会商市资规局。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统筹用地单列,筑牢乡村振兴用地基础
一是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分层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和设施布局,明确用地边界、规模和管控要求,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428个有规划发展村的行政村村庄规划的编制。二是按照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项目库指导意见>》,规范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等各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保障,推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下达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计划,专项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充分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二、推行规划弹性管控机制,增强村庄规划适配能力
《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5年版)》规定,为提高村庄规划管理的灵活性,在符合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的前提下,村庄规划可采取“留白”管控、“点位、线位”预控、用地功能兼容、土地混合利用、清单管控等多种弹性管控方式,引导各类土地高效利用和设施合理布局。为适应乡村发展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常州市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已批准村庄规划的动态管理,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规程明确常州市域范围内已批准的村庄规划,在符合“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满足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乡安全等要求,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影响城乡风貌、不产生重大用地调整,并确保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可依据规程开展村庄规划动态优化。
三、精简用地审批办事流程,提升农旅项目用地服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只转不征”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规范完善“只转不征”用地管理政策,优化简化用地报批流程,保障符合要求的农村文旅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四、健全资金品牌营销体系,全面赋能农旅融合发展
一是我市已将农旅融合发展作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激活乡村活力的重要抓手,纳入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各项保障举措已逐步落地见效,为农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资金保障方面,我市已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保障体系,依托《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农文旅融合发展相关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目前每年安排的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有近30%用于支持农旅融合相关的基础设施升级、乡村文化资源挖掘、农旅品牌宣传推广等领域,有效弥补了农旅项目发展中的资金缺口。三是持续强化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聚焦天目湖白茶、金坛雀舌、长荡湖大闸蟹等本地特色优势品类,统筹实施“一业一方案”梯度培育机制,常态化开展专场推介、赛事品鉴、展会参展等系统化品牌提升活动。全市农产品品牌梯队成型向好,2个品牌入选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目录,5个品牌纳入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管理,28个产品品牌获评省级农业重点品牌。相关优质茶类品牌先后斩获行业权威赛事高级别奖项,品牌价值稳步攀升,天目湖白茶、金坛雀舌综合品牌价值位居全省前列。同步拓宽多元市场营销路径,依托农博会、特色市集、文体赛事流量场景及线上直播电商渠道,常态化开展产销对接、专场展销、全域推广活动,精准赋能本地优质农产品拓面出圈,持续放大区域特色农业品牌综合辐射带动效应。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旅融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农旅融合发展态势,不断优化现有保障政策,推动我市农旅融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签 发 人:陈 峰
经 办 人:冯科伟
联系电话:85682262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