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常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为: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3.提出由市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安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省下达的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对教育经费实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4.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辖市、区及市有关部门、单位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依据省定标准,组织评估确定省示范性初中、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协调在常高校和中专校的工作。
5.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6.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研究提出中小学、幼儿园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的建议;统筹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确定的分工权限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教职工的劳动工资、奖惩及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和民办中专、民办高中的布局调整审核和办学许可管理工作;在省定总计划中拟订市属及以下中专校(含成人中专校)在本市的招生计划,审批其专业设置。
9.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归口管理全市的各类学历教育工作。
10.归口管理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1.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市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12.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指导辖市区教育党建工作;接受上级委托管理有关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部门职能,常州市教育局本级共设置16个职能处室,分别为:
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信息处)、政策法规处(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人事处、计划与财务处、德育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终身教育处(行政服务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人武部)、组织处(老干部处)、宣传处、审计室、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工会、教育团工委、机关党委。
常州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37个,均为全额拨款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常州市教育局本级)、广播电视学校1所(常州开放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1所(常州市聋哑学校)、普通高中8所(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二中学、常州市第三中学、常州市第五中学、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戚墅堰分校(筹))、初中18所(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常州市勤业中学、常州市朝阳中学、常州市同济中学、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常州市市北实验初级中学、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常州市花园中学、常州市清潭中学、常州市丽华中学、常州市北环中学、常州市兰陵中学、常州市翠竹中学、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分校(筹)、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筹)、常州市虹景中学(筹))、非校事业单位6个(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常州市教育服务中心)(以下涉及单位名称均使用简称)。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常州教育坚持以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线,致力于推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完善资源配置,落实依法治教,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进一步优化,为“十三五”规划开局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一)区域教育水平持续提升
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市2015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综合得分为88.06分,比上年增加0.66分,总体实现程度与全市规划目标相吻合。其中,“教育普及度”、“教育贡献度”和“教育开放度”实现程度均超过90%,位居全省前列。“学生家长对学校满意度”的五项指标,三项名列全省第一,两项名列全省第二。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性、均衡性、协调性得到相对保持。
现代化学校建设稳步实施。全市整体联动,积极实施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列入市年度考核重点建设项目52个,其中辖市区34个,市本级18个。截至目前,投入使用7个,在建38个,8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情况,配合规划部门与辖区政府完成天宁、钟楼、新北和武进共13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进一步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市新增20所省优质园,13所市优质园,7所市特色幼儿园。专题调研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形成《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起草《常州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质量评估细则(试行)》。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监测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332所学校的数据审核和监测报告。印发《关于开展常州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创建,制定建设标准,6所学校通过首届“新优质学校”评估。研究新的高中课程标准及测试要求,转变教学方式及评价方式,为新一轮高考改革做好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第二、三批建设单位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截至目前,常州具有8所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数量位居全省前列。重点实施“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新建并投入使用10个,并于12月通过省级验收,打造了一批融教学、科研、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型实训平台。
教育优质均衡持续推进。完成28所局属学校新一轮主动发展规划论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主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引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提升办学水平。完成《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调研报告》,公办学校吸纳比例达90.39%(初中阶段100%由公办学校吸纳)。天宁、钟楼区被评为“江苏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区教育局、金坛区教育局被评为“江苏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制定《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工作意见(2016-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施《常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制定《关于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的管理办法》,全年培育站共开展活动500余次,开设公开课218节,专题培训会104场。启动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53位优秀教师参与其中,40个乡村学校受益。
(二)教育教学质量保持高位
教育教学保持前列。高考成绩在全省领先。全市本二以上达线率较去年提高3.1个百分点,达80.56%;一本达线率较去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达26.31%。职业学校对口单招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我市共1281人报名参加省对口单招考试,本科录取率达37.6%。职业技能大赛成绩保持全省前列。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67个、二等奖104个,总分位居全省第三;在省技能状元大赛中,获二等奖3个,总分位居全省第二;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6个、二等奖4个,获“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分赛区优秀组织奖”、“2016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教师队伍不断优化。采用案例式、情境模拟、教师工作坊、线上线下混合培训等方式开展教师培训。专著《今天,如何做专业的教师培训》通过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初审。17人获评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9人获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8个集体获评省先进集体,27名教师获评省先进个人,4名教师推荐为第四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候选人。通过网络展示、全员考评等方式面向大市全方位辐射每一个名教师工作室的研究成果,共评出优秀名教师工作室16个。70个市第四批名教师工作室正式成立,出台《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工作章程》。各学科教师参加基本功竞赛,获省级一等奖16名、二等奖8名,参加优质课评比活动,获全国一等奖2名,省一等奖15名、二等奖14名,教师专业素养在全省赢得赞誉。组织各类教育人才项目评选,评选出8名市教育类突出贡献人才、6个教育创新项目团队、41名教育领军人才、37名教育管理拔尖人才,评选出全市首批中小学特级校长14名、高级校长18名、骨干校长15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科研水平持续提高。作为全省唯一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在学业评价、非学业评价、学科关键能力测试等方面为全国实验区提供了宝贵经验。市教育局作为先进单位在全国评价改革现场会上作专题经验介绍。出版《数字化学习论》、《学科关键能力培养和评价》两书,填补了国内相关研究的空白。开设公开课、示范课共386节,提升了教师常态课的质态。与全国教师教育资源联盟合作研究学科教学关键性问题,初步构建了学科教学关键性问题框架及有关资源建设路径。现有市级立项课题 305 个,省级课题239项,国家级课题36项,课题数量与质量均处于全省前列。中小学教师在省级论文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44人,省二等奖86人,获奖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课程改革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取得新进展。新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市级16 个,省级12个,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省级课程基地72个,市级43个。在全省小学特色文化建设推进会上,我市6所学校作经验介绍,市教育局作为3个地级市代表之一作大会发言。完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三年行动计划,全年派出45名骨干校长(园长)分赴全国各地名校(园)跟岗培训。顺利实施局属高中8100名学生通用技术课程学习。完成“我们爱科学”课程重建,制定出台《2016年常州市中小学“我们爱科学”活动招生简章》。11所学校被批准建立“真爱梦想中心”,至此,全市共有22个“真爱梦想中心”。领衔全国“真爱梦想”之《去远方》课程设计,并在全国梦想课程学校推广实施。
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德育工作视频等3个项目受省级表彰,获奖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常态化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全市11个青少年科技俱乐部举办了年度比赛,61个项目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其中,全国一等奖28个,世界冠军3个。顺利举办高中学校辩论联赛、高中学校模拟政协活动,3所高中参加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展示,获得了最佳提案、最佳团队、最具人气等多项大奖。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市教育局荣获省优秀组织奖,市一中获器乐类一等奖;民族中学在全国民族中学艺术展演中获声乐类一等奖;青少年活动中心合唱团获省中小学艺术展演唯一特等奖,民乐团作为文化使者,出访多个国家,荣获全国少儿民乐比赛金、银奖,及最高政府奖“蒲公英”奖等奖项。成功承办多项省级体育比赛,坚持开展阳光体育夏令营等品牌公益活动。全市未成年人综合实践基地联盟开始试运行,基地运行指导意见与管理办法初步形成,四大门类20余门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完成市级未成年人指导中心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彩票公益金扶持乡村少年宫35家,扶持6类青苗计划专用教室。
(三)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推进
综合改革更实。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入实施学校主动发展,协调好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学校主动发展过程性监测及项目实施指导。积极破解幼儿园教师编制瓶颈,出台《关于开展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教师备案管理新模式。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成绩显著。新增10个市级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6个项目通过省级评审(全省共45个)。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0项省级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20项市级项目。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全市15所学校顺利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校工作,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及时推广依法治校先进典型。印发《常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启动“七五”普法行动。完成全市50所市级平安校园考核验收工作,钟楼区被命名为省级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市教育局被授予“常州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部门”。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省级认定全覆盖,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信息化水平更高。积极推进“常州市数字化学习实验平台”、“基于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教育云平台”、“常州终身教育在线”、“青果在线学校”等已建系统的应用。常州教师发展信息化平台项目成功立项。加快推进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项目,局属11所学校纳入2016年全校无线网络全覆盖建设单位。全市各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空间访问总量达1762万人次,初步实现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全覆盖。积极拓展“青果在线”功能,网站访问量突破2000万,访客数突破900万,推进“青果在线”三期上线,资源总量达53900个,为常州地区40万中小学生提供了免费优质的学习资源。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全年累计完成培训教师19500余人。
国际化进程更快。进一步扩大国际理解教育试点学校覆盖面,确认第三批试点学校37所,评出“首批常州市国际理解教育示范学校”16所。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主办的“读懂中国,理解世界——第五届国际理解教育论坛”上再次做经验分享。新增国际友好学校13所,国外友好学校数突破120所。AFS、YFU等学生使者项目蓬勃开展。“外教进课堂”项目稳步推进,再度被评为“美国青年教学使者(AYC)项目先进示范区”。推进孔子课堂建设,成功承办“2016汉语桥?汉风龙韵”等夏令营。开启与以色列教育合作交流,与以色列理工学院达成合作意向。职业教育国际化步伐加快,旅商高职校初步形成“以项目为抓手加强与境外学校合作”的办学特色,刘国钧高职校探索为海外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常幼师与美国埃弗里特社区学院深化合作。
(四)教育贡献能力不断提高
人才培养彰显质量。重点培养省级职教名师,以名师领衔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新增3个省职教名师工作室。各职业学校由单个专业转向专业群建设,以专业群对接产业群,新增2个五年制高职现代化专业群,3个中职现代化专业群,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共计培养三创拔尖人才200余人,受益学生5000余人,在第七届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中获得5个一等奖。开展第七届常州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该赛事被团中央等四部委评为“中学中职科技创新示范竞赛”项目。组织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全国、全省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得国赛一等奖2个,省赛一等奖5个、二等奖16个,总分进入全省前三。旅商高职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刘国钧高职校也被列入首批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试点学校。
终身教育便民利民。在全省民生幸福“六大体系”建设监测中,常州终身教育体系名列全省第1位。常州成功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设学习型城市网络(GNLC)。天宁区、武进区分别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11个街镇被评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小巷讲坛”成为全国100个终身学习品牌之一,“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获全国优秀组织奖。完成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工程和社区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两项重点目标任务。6个辖市、区100%完成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任务;成功创建省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示范基地2个;创建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14个(共计55个),全市完成率90%。
教育服务广受好评。“乐学龙城?教育惠民”影响不断增大。8所职校开展职教惠民培训,向教育培训机构征集了348个兴趣培训名额,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进行免费培训。“乐学龙城送教进社区”被评为市级机关第四批优秀服务品牌。依托常州开放大学及其8所分校,建成社区教育兼职教师师资库,开发社区教育课程500门,966次课被各个居民学校预定,“送教进社区”实现常州城区全覆盖。教育公益服务项目深受市民欢迎。青少年活动中心全年免费培训学员 2100多人次,管弦乐团的“温暖回家路”公益演出在央视新闻联播等栏目滚动播出。截至10月,“青果在线学校”三期网站访问量近2000万,访客数突破900万。举办9场常州公开课。开展第九期、第十期“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1900人次的教师参与导学,9400余人次的学生受益。“常老师在线”教育公益论坛尝试主题周模式,浏览量达70万人次。
(五)教育保障能力大幅增强
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成了38个单位112个基层党组织网上接转系统中的设置与维护、以及近2800名党员信息入库,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发展工作。组织10余次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提升了干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印发《市委教育工委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规程》等文件,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下发《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能。积极开展“党员义工365”活动,做好“百千万”老区帮扶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推进中学生义工联盟建设,发挥各级工会、团组织、关工委及民主党派作用。
廉政建设抓好落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用好“四种形态”。围绕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在干部任用、招生考试、工程招标等领域,加大纪检监察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全系统与市、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共建活动,确保打造廉政工程、阳光工程。坚持从严治党,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对全市所有职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排查,通报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实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舆论环境不断优化。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网站等载体,健全立体开放的新闻宣传格局。全年在《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扬子晚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专题深度报道30多篇,《常州教育时空》全年编辑电视节目48期。在全国校园电视作品评选活动中,27个电视作品获全国一等奖。积极筹建常州教育博物馆,举办常州教育“搜城寻宝”系列活动。继续与“我是零零后”节目制作中心联合打造《E视界》,全年制播节目45期。常州教育微信进入“中国教育类微信影响力排行榜”管理机构类前二十强。常州教育网站新闻中心编发新闻稿件6000余条。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3场,处理网络舆情543件。
第二部分 教育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式详见公开01-12表。
第三部分 教育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4445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9888.1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租金)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部分教育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17209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9816.3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4016.9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租金)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部分教育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等。
2.上级补助收154万元,为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上年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2570.2万元,主要为学费、住宿费收入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102.1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收费政策的调整导致收入减少。
4.经营收入1728.8万元,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34.9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当年收入上缴财政专户还未返还未形成当年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60万元,为局属学校等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上年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7561.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7006.2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高职校的国示范建设经费、中等职业教育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国示范建设专项资金、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经费等减少1201.7万元;部分局属学校的建设经费等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5804.5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14.5 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省常中、一中、五中、二十四中、市北初中等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34967.5万元,主要为局属各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172359.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3 万元,主要用于校园安保服务提升工程、文明城市建设长效管理、妇联”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工作经费、宋庆龄国际交流活动、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等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44.9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金。
2.教育(类)支出1363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62万元,增长25.2%。主要增加原因是增人增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租金)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部分教育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等。
3.科学技术(类)支出16.9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是刘国钧高职校的“科技支撑社会发展专项”支出的增加。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9.2万元,上年无此支出,主要是二十四中的“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及文物保护专项——游击府修缮”专项经支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未园维修”专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64.8万元,比上年增加1768.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59.5万元,与上年比增加677.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缴纳医保基数的调整等。
7.节能环保(类)支出28万元,与上年比增加4.9万元,增长21.2%。主要是刘国钧高职校节能节源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改造资金的提高。
8.城乡社区(类)支出2833.6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本级的“区外配套资金2015年开工建设7个区外教育设施项目”专项支出,上年无此类支出。
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17.7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1.5万元,增加185%,主要是教育局本级“第八批援疆干部人才补助”经费的增加。
10.住房保障(类)支出11120.4万元,与上年比增加3093.8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住房公积金、住房(租金)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等。
11.其他支出176.8万元,与上年比减少1205.6万元,减少87%。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经营支出比上年减少了。
12.结余分配76.9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局属部分事业单位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57.2万元,减少82.3%。主要原因是刘国钧高职校、旅游商贸高职校转入事业基金数比上年减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34836.1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等。主要为刘国钧高职校、旅游商贸高职校、省常中、一中、三中、五中、田高中、市北实验初中、清潭中学、北环中学、省常中戚区分校(筹)、虹景中学(筹)、北郊初中分校(筹)、教科院附中(筹)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720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816.3万元,占92.87%;上级补助收入154万元,占 0.08 %;事业收入2570.2万元,占1.5%;经营收入1728.8万元,占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60万元,占0.15%;其他收入7561.5万元,占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本年支出合计1723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28.7万元,占48.1%;项目支出88428.3万元,占51.3%;经营支出1002.8万元,占0.6 %;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132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053.3万元,增长28.3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租金)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部分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以及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增加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教育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5661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810.8万元,增长30.7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租金)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部分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等。
教育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139万元(含市级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决算为1566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租金)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部分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等。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常中、一中、二中、三中、五中、田家炳高中等学校增加了“2016年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引进”专项经费。
2.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田家炳高中和教科院增加了“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经费。
3.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旅游商贸高职校增加了“商务经济专项资金”支出。
4.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本级增加了“宋庆龄国际交流活动”专项支出。
5.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增加了“公务员书法家协会经费”专项支出。
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本级增加了“2014年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理优秀项目—校园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支出、“2015年社会管理创新优秀项目以奖代补资金”支出、“综合治理考核”支出、“平安创建和社会管理创新奖励经费”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
1.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36.5万元,支出决算为26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教育直属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等。
4.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0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本级学前教育专项支出1000万元改由辖市区直接支出。
5.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43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师发展中心增加了“省专项-2015年师资建设第一批专项经费”支出3.1万元,北环中学增加了“2016年第四批学校三年建设行动计划经费”支出433万元。
6.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65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是增人增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以及省级拨入经费的增加等。
7.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35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4.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等。
8.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常高校产学研合作经费”当年预算20万元,但实际支出为0.6万元,余款需下年度支付。
9.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建教育重点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10.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56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刘国钧高职校和旅游商贸高职校增加了“国家中职教育改革示范中央补助资金”、“2015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专项资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中央补助经费”等专项支出。
11.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7643.3万元,支出决算为86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等。
12.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刘国钧高职校用上年结转的“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了支出32.2万元。
13.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6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刘国钧高职校和旅游商贸高职校增加了“2014-2015常州市职校技能大赛奖励经费”、“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专项补助经费”、“旅游商贸高职校国示范专项资金”、“中职高职助学金”等专项支出。
14.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本级上年结转的“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经费”在本年形成了支出。
15.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年初预算为17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正常公用经费增加等。
16.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37万元,支出决算为7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正常公用经费增加等。
17.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年初预算为297.8万元,支出决算为2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培训项目需待下年实施完成。
18.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旅游商贸高职校增加了“名师工作室”专项培训支出。
19.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年初预算为543.7万元,支出决算为7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政府采购的设施设备在今年实施完毕,形成了支出。
20.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年初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刘国钧高职校和旅游商贸高职校部分设施设备项目当年未实施完毕,需结转下年实施。
21.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95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实施完毕,需结转下年实施。
22.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175万元,支出决算为265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本级增加了“教师队伍建设经费”、局属学校增加了“个人笔记本电脑租金”以及部分教育重点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等。
(四)科学技术支出(类)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刘国钧高职校上年结转的“2014科技支撑社会发展专项”在本年度支出16.9万元。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增加“未园维修”支出17.4万元、市二十四中学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及文物保护专项——游击府维修”支出69.9万元。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增加了“公务员书法家协会经费”支出11.9万元。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10.04万元,支出决算为4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调整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5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调整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7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增加了医疗费的计提支出。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20.2万元,支出决算为37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增加了医疗费的计提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
1.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常中增加了“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0万元。
2.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刘国钧高职校上年结转的“2013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在本年度支出18万元。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283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本级增加了“区外配套资金2015年开工建设7个区外教育设施项目”2833.6万元。
(十)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本级增加了“第八批援疆干部人才补助经费”支出17.7万元。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61.6万元,支出决算为50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91.2万元,支出决算为30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支出。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30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实验初中上年结转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本年支出1万元。
2.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增加了“彩票公益金”专项支出99.3万元、教育服务中心增加了“教育公益项目经费补助”专项支出4.7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2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466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15.5万元、津贴补贴1197.4万元、奖金1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81.8万元、绩效工资2844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4.1万元、离休费439.6万元、退休费17411.3万元、抚恤金259.6万元、生活补助34.8万元、助学金587.8万元、奖励金1.9万元、住房公积金5139.2万元、提租补贴4135.3万元、购房补贴3436.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4万元。
(二)公用经费8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6.6万元、印刷费80.3万元、手续费1.7万元、水费447.3万元、电费761.7万元、邮电费207.4万元、物业管理费193.1万元、差旅费212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7.4万元、维修(护)费604.4万元、租赁费27.9万元、会议费2.3万元、培训费593.6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专用材料费558.6万元、劳务费560.7万元、工会经费674.8万元、福利费9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教育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739.9万元,增长30.6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租金)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部分教育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等。教育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租金)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部分教育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2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466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15.5万元、津贴补贴1197.4万元、奖金1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81.8万元、绩效工资2844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4.1万元、离休费439.6万元、退休费17411.3万元、抚恤金259.6万元、生活补助34.8万元、助学金587.8万元、奖励金1.9万元、住房公积金5139.2万元、提租补贴4135.3万元、购房补贴3436.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4万元。
(二)公用经费8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6.6万元、印刷费80.3万元、手续费1.7万元、水费447.3万元、电费761.7万元、邮电费207.4万元、物业管理费193.1万元、差旅费212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7.4万元、维修(护)费604.4万元、租赁费27.9万元、会议费2.3万元、培训费593.6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专用材料费558.6万元、劳务费560.7万元、工会经费674.8万元、福利费9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9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9.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公务接待费支出16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49.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40.5万元,主要原因为各学科教师随省教育厅参加国外的教师进修培训支出原列“培训费”科目,2016年列入了“因公出国(境)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3个,累计11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各学科教师随省教育厅赴国外进修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零。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1.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为近几年均未购置新车,现有车辆使用年限增加,导致车辆维修费等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零。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6.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3.2万元,主要原因为各单位严控各类接待活动的规模和标准,从而减少了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国内专家、学者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657批次,23448人次。主要为各基层单位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接待各类专家、学者工作用餐支出等。
教育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42.84%,比上年决算减少6.1万元,主要原因为教育部门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常办发〔2014〕39号),严控会议规模,实行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按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费列支范围和列支标准报销,从而减少了会议费的支出; 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5 个,参加会议2056人次。主要召开了常州市十三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会、2016年新优质学校现场评估会、常州市职业学校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会、江苏省人民教育家第二期培养对象教育思想报告会、课程游戏化专题研讨会议、教育人才工作会议、全市教育经费统计会议、2016年新优质学校现场评估会等。
教育部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895.8万元,完成预算的180.91%,比上年决算增加539.7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组织培训的个数比上年增加,参加培训的人数也比上年增加了13170人,尽管组织培训的个数以及参加培训人数都比上年显著增加,各单位还是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常财行〔2014〕7号),严把组织培训审批关,严格按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费列支范围和列支标准报销;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023个,组织培训61774人次。主要为教育局本级“常州市优秀班主任培训班、“辖市区2016年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经费”、”辖市区名教师工作室运行经费”、“辖市区五级梯队2015年教科研经费”、“2016年暑期常州教育系统高级研修班”、“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暑期研修班”等培训支出以及局属各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发生的培训费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决算187.5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2.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1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初中体育专项补助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10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服务中心公益项目补助经费20万元和常州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专项补助支出84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1万元,比2015年增加106.6万元,增长112.8 %。主要原因是:由于核算口径的变化,今年“差旅费”科目比上年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补贴”等,扣除这个因素,本年经费比上年减少了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3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2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属高中以上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各高中校收到的学费收入实际返还款。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注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反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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