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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466000424/2017-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转载公开 信息来源:江苏省档案局
文件编号:苏档发〔2017〕6号 发布机构:市档案局
生成日期:2019-12-10 公开日期:2019-1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明确工作重点,提升业务指导水平,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工作提四点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的通知
苏档发〔2017〕6号
 

各设区市档案局:

    为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明确工作重点,提升业务指导水平,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工作提四点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进一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监督指导服务。作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主体责任部门,要按照《指南》的要求,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好本地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指导水平,强化做好建设项目档案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机制,确保本地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开展,努力把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要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我局与省发改委联合制发的有关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文件精神,以及《指南》所要求的登记步骤认真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登记工作的组织、跟踪监督和指导,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制度,认真开展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把好填写质量关,做到本地区所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全覆盖,国家、省核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报送。

    三、要进一步推行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模式,严格过程控制。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时即确定档案工作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或指定人员负责,形成档案管理网络,明确参建单位档案管理责任,特别是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有关竣工文件编制、档案分类等档案业务规范,保证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同时积极总结推广“建一流工程、创一流档案”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要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把好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文件要求,明确验收程序和标准。组织验收组应科学、合法、合规,成员构成应有熟悉项目建设法规标准、具有较强专业技术水准和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经验的相关行业档案和专业工作专家参加,确保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客观性、权威性、公正性、专业性和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质量。

    附件: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

 

江苏省档案局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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