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索 引 号:014109429/2022-00045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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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2-03-25 |
公开日期:2022-03-25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常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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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江苏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常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出台《法治常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常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配套文件。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我省推荐申报的3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5个项目中,溧阳市、新北区1个项目名列其中。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注重抓住“关键少数”,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项活动相结合。市委党校共为主体班、中青班等各类培训班开展法治专题宣讲34次。先后举办第9期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全市法治建设骨干培训班,并对1万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项培训,为每个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培育高质量的“综合执法法律明白人”。
三是着力营造法治建设氛围。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普法责任履职“三单一书”制度,对84家市级机关单位普法情况进行评议。遴选200名“八五”普法讲师,更新140名非公经济法治护航讲师团成员,开设100家村(社区)法治直播间。青少年法治题材电影《冬雪暖阳》在全国公映,建设首个长江大保护普法教育基地。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项目荣获全省十大法治事件、全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全省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典型做法全国推广。深化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在全省工作会议和环太湖法治政府建设论坛上交流经验。市司法局等4家单位和4名个人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我市2021年法治建设满意度得分93.46分,全省平均得分92.98分,位列全省第四。常州市被授牌命名为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三次捧得“长安杯”的城市。市委政法委获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放管服”5大方面115项具体任务,动态调整38家市级部门6963项行政权力清单。围绕5类工程建设项目,推出29个工改和水电气套餐办、以及“企业开办”“五小行业”等33项“一件事”应用场景。打造“畅通办”政务服务品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8.4%,150多个事项可自助办、300多项应用接入江苏政务APP,将秒批秒办事项融入自助端、移动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并联审批达85%以上,企业开办平均用时0.61个工作日,83.7%的企业实现0.5个工作日开办。公布市级33个部门(单位)实施的1395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创新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事前信用核查+事中履诺监管+事后失信惩戒”工作流程,推行“无证利民”工作。在省内首创市域范围内“就诊一卡通、医疗一账通”,“智慧病历”在全省推广。签署长三角“一网通办”互通共融合作框架协议,并公布与上海、苏州等异地通办事项清单,在全省率先部署限额交易平台手机移动CA、实现长三角投标互联互通,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41个城市的职工。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18项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对照206项改革举措,采用“四表两单”管理模式。邀请营商环境专家参与评议,及时整改办件(事)服务流程。落实小微企业“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减税降费红利直达惠企。出台“支持专利强链”和“支持高价值专利产出服务”奖励措施,提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热情。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考核中名列全国第二,获批全省首个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推动产学研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典型全国推广。
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力度。集中监管事项,汇总监管主项3596个,子项15939个,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100%。收录两级随机抽查事项2236项,在国办对省“互联网+监管”能力评估中位于全省前列,办理省“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线索数量全省第一。国办通报肯定以智能技术手段助力政务服务。全省首创“阳光小作坊”全过程监管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建成全国首家地市级警税合成作战中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出台《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常州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政府规章3件,对《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对《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和《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后评估,对《常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实施周年报告。完成对《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的审查。
二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出台《常州市委托第三方参与行政立法工作规定》等配套制度,细化起草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发挥全市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63个司法所“立法民意征集区”平台载体作用。办理《江苏省公路条例》等各类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46件,配合省在我市开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等5部法规的立法调研。
三是加快构建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建立制定、审核、监督闭环管理机制。共审核11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对招投标、外商投资、长江流域保护等6大领域开展专项清理,对《常州市城镇防洪实施办法》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检查和培训。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对列入2021年度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长期护理保险、促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政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等五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五个法定程序运作。结合省重大行政决策专项督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晒目录、督程序”专项规范活动。
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健全市和辖市(区)两级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事项,都举行听证会进行听证。
三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管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等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将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为辖市(区)、市级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内容;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加大监督力度,实施多元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镇域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制发执法指引,规范镇域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司法行政+多部门多领域”联合监督,构建“三级监督”与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发挥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作用,率先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长效管理机制,打造长江禁捕退捕“常州样板”。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对700名新申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人员的考试和证件核发。对市级第一批换发全国行政执法证件的6支综合执法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出台执法规范指引,为镇域和行政执法机关提供71件文书格式和案卷规范。对市场监管、卫健、人社等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督查。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现场会在常召开,推广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验模式。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布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295项,其中免罚清单113项,全市涉企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8万件。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出台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联动与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执法司法协作等五个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市、辖市(区)两级政府10月1日起,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共受理复议申请596件,直接纠错率为11.6%,实质性化解率27.3%。加快非诉实体平台建设,建成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85家、商会调解组织21家、道路交通调解组织2家。全市1168家人民调解组织、157家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复议等非诉讼服务机构融入线上“苏解纷”平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保等重点维稳任务,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率成功率提升”专项行动,排查矛盾纠纷2.7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近9万件,调解成功率99.23%。创新“网上+企业+基层”劳资纠纷快调新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被评为全国根治欠薪工作先进集体。街道创建的“和谐促进会”“社区管家”等从源头防范矛盾的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
二是依法防控重大风险。强化医疗卫生系统防控能力建设,全市31家实验室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建有1支22人的市级应急检测队伍和应急检测储备队伍,全市日检测能力达29万/日。组建360个流调小组,并选派394人次支援南京、扬州等城市抗疫。全市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率为94.72%(全省第三)。11月2日我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周密部署,科学防控,我市在本轮多点散发疫情中率先成为无续发病例的城市。突出源头防范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细化28项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160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指导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12月22日我市发生4.2级地震后,立即启动地震应急三级响应,并对震区开展灾情调查工作。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目前全市共有重点专业应急救援队31支1157人,抽调金坛蓝天救援队等6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跨省参与7·20郑州特暴雨救援工作。
三是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编制《常州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5116”战略,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域升级版技防城创建,实体化运作市“视频办”,联网整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近10万套,通过技防设施破案数、抓获数分别同比上升12.6%、32.1%,省公安厅在常召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推介经验。创新实施“五城五化”社会治理模式,推动“网格+警格”深度融合。深化“平安前哨”工程建设,全市建成181个“平安前哨”工作站、103个“平安前哨”指挥室,组织743名社区民警和1499名辅警沉入社区。创新推出“见义勇为进网格”等活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全市重大不稳定事端预警率保持100%。
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不足:一是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还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的制度机制需要不断完善。二是法治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结合实际推动区域法治工作的举措还不够多,辖市(区)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还有缺位。个别地区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待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权力事项下放基层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理顺。四是法治力量保障有待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能力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常州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固强补弱,为高质量推进“532”发展战略、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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