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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72/2023-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发〔2023〕1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3-02-28 公开日期:2023-03-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工作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高品质基本社会服务和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上持续发力,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贡献民政力量。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工作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高品质基本社会服务和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上持续发力,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贡献民政力量。

一、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1.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着力点放在七个“聚焦”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常州新实践中强化民政工作探索创新,不断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

2. 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对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的跟踪分析,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

3.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对“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源头治理,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监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民政实际,组织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行动。加强新时代民政廉洁文化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涵养廉洁奉公的思想根基和道德操守,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

二、不断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

4.开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常态化认定,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拓宽临时救助方式,在受公共突发事件影响情形下,指导利用临时救助资金采购发放衣食等基本生活物资、防暑取暖等生活必需物资,提供救助帮扶。

5.实施“暖心护航”关爱行动。在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全市5.8万多名特殊困难对象“一户一档一策”数据库,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比对和动态监测机制,为精准救助提供支撑。构建主动发现网络,打造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重大交通事故等主动预警场景,及时主动发现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对象,早介入、早救助。加强对全市2700多名困难群众重点帮扶对象的帮扶和动态监测,确保困难群众居家安全。

6.强化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全面启用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推进申请救助线上通办、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户籍居住两地协同办理的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继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征集“社会救助故事”,打造更多“党建+社会救助”示范点。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政策解读,提升社会救助人员经办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救助帮扶,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通过统计监测、实地督查、量化考核、绩效评价等形式,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三、持续优化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7.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程,编制《常州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部门下发《关于推动常州市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8.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新建和改造11家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健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全年新增老年助餐点32个以上。为全市15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继续为2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300张,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培训。

9.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全市完成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达到85%以上。鼓励嵌入式、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将机构专业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

10.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整合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资源,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40个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探索推行志愿互助养老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助浴助餐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服务。支持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增加养老服务指导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和居家老年人。

四、扎实履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1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能力建设,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查。新建6个省级示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关爱之家”),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类别化+差异化”服务,扩大品牌效益。落实市区两级未保中心职责,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务技能培训,推动基层儿童工作者队伍能力提升。严格落实收养相关政策新要求,鼓励家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

12. 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精准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待遇,深化困境儿童常态化“主动发现”机制。稳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健全动态监测、跟踪服务、长效帮扶的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全市困境儿童关爱保险项目。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率和监护职责履行率均达到100%。推进“梦想小屋”建设。

13.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市儿童福利院创建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儿童福利机构,持续提升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发挥市儿童福利院“特教办学点”和“定点康复机构”示范辐射作用,深化“开门办院”成效,提升社会化服务功能。

五、全面激发城乡社区治理活力

14.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贯彻全市社区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深入推进基层减负赋能。常态化开展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完善线索摸排机制,规范开展村(居)民委员会缺位补选工作。修订完善平安法治和谐示范点建设标准,加大创建力度。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围绕基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改革探索,开展优秀基层治理创新与服务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举办“向市民汇报”——全市社区建设成果汇报会。完善“人人社区”建设指导标准,适时召开发布会。

1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完整型社区建设试点探索,夯实为民服务阵地。建设社区展示交流中心,推动各地建立社区工作者实训基地。新建和改造提升20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优化服务功能。组织开展社区公共空间微改造项目大赛。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成10个以上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16.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创新驱动、运行有序、共生发展的“五社联动”机制,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完成1000名全科社工培养,打造20个以上全科社工示范窗口。选优配强基层工作者并加强待遇保障,分层分类分级开展村(居)工作者队伍培训,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等级评定工作。举办“全科社工”技能大赛和社区品牌展示交流会,开展“最美社工”和优秀社区评选活动。

六、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7.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体制。进一步发挥四级联动的“1+7+X+N”社会组织党建网络作用,培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持续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18.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完善评估手段和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有关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全市社会组织参评率,等级评估覆盖率达到43%。继续培育10家5A级社会组织40家4A级社会组织,新增20家社会组织获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效能。

19.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助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监管实施细则。推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邻里守望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参与社区治理。开展160个公益创投项目,进一步扩大征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范围。加大培训力度,评选一批优秀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

20.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重点监管组织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业务活动、财务往来等,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继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增加联动部门,提升检查效能,市级层面抽查不少于50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专项行动。

21.促进慈善和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引导慈善资源精准对接,动员社会慈善力量积极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慈善公益活动。选树慈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第二届“常州慈善奖”评选活动和第七届“江苏慈善奖”的推荐工作。强化组织管理,综合运用年度报告、实地调研和抽查审计等方式,加强对慈善组织业务开展情况、慈善资金使用和组织信息公开的监管。创新发展慈善载体,探索发展“互联网+慈善”和慈善资源下沉社区的新路径。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积极传播福彩文化,提升福彩的公益形象。

22.规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以专业服务项目为抓手,推动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建设,选树一批社工站示范点、社工站优秀服务案例和项目。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实施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培养规划,培树一批省、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优秀社工和社工机构。修订民办社工机构扶持办法,举办全市社工周宣传活动。强化志愿服务行政管理,依托江苏省志愿者日、慈善周、志愿服务交流会等载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23.加强行政区划和边界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精神,服务“532”发展战略和“两湖创新区”建设,加强行政区划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指导各地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政府“两标准一办法”,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等法定程序,稳慎有序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工作。持续加强界线界桩管理维护,指导各地及时做好区划变更后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营造平安和谐边界环境。

24.提升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做好《常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常态化更新国家地名信息数据库。开展第二批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加强对历史地名的保护传承。推进“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乡村地名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编制“全域地名规划”,提升乡镇地名分布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年内镇(街道)地名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编纂《常州地名文化丛书》第四卷之《常州青山和绿水》,出台《常州市镇、街道地名志编纂纲要》,指导各地出版县、乡级地名志。

25.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救助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救助服务规范化水平,增强机构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智慧寻亲平台”功能,充分发挥省综合寻亲服务中心功能,提高寻亲服务成功率。扎实开展好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和“两季两送”专项救助行动。

26.深化殡葬管理改革。建设8个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启动龙城古园、金坛殡仪馆的骨灰堂项目。持续做好“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加强殡葬服务过程监管。修编《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加快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深化文明绿色殡葬改革,持续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27.创新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深化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开展内地居民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全国试点,配合推动长三角地区婚姻登记“跨区通办”。指导推进省级婚俗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建设,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创新婚姻家庭辅导精品课程。

28.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化发放、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度。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推进“德康驿站”建设,创建7家省级示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办好第10届“康养+”产业推介会。

八、持续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9.推动民政法治化建设。制定、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常州民政“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求,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更多民政法治便民举措,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等工作。主动挖掘行业空白点,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30.加快民政数字化转型。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江苏民政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等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智慧民政”建设。推进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整合提升项目建设,打造困难群众主动帮扶和养老服务等“一网统管”场景。全面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防护体系。

31.加强民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业领域培训,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建立健全民政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薪酬保障机制、表彰奖励制度,激发民政专业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

32.夯实民政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加大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推进内控建设,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升民政新闻发布工作质效,完善政务信息报送机制。加大常州民政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宣传力度,讲好民政故事。加强常州民政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做好2023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加强成果转化。

九、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33.持续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乙类乙管”要求,持续抓好养老、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严格机构内部分区管理,落实定期核酸(抗原)检测制度,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畅通就医绿色通道,强化物资、药品动态储备,着力做好住养对象“保健康 防重症”工作。及时组织长期封闭管理的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轮换和休整,推动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纾困政策,帮助民办机构渡过难关。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摸清重点人群健康情况,保障好重点人群就医用药需求,及时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34.巩固安全生产巡察整改成果。完善安全生产五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压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养老机构安全专项规划,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护改造提升,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监管,继续引导具备改造条件的瓶装液化气使用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灶具。继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鉴定,“一栋一策”动态整治销号。开展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推广建立民政服务机构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

35.做好信访及稳定工作。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推动民政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用好阳光信访平台、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构建运转流畅的网上信访工作网络。持续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力度,发动基层力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着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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