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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2-0019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质量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2〕8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2-12-07 公开日期:2022-1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22〕7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以推动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创新驱动、供给提升、市场引导、政府保障”为原则,聚焦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加强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能力建设,推进计量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加快提升常州现代先进测量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基础和保障作用,为推动 “532”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先进测量能力和水平有力提升,计量科技创新力、影响力进入国内前列,部分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计量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协同推进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计量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建设高水平市级计量科学研究机构,全市新建和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0项以上;申请新建2个省级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省级及以上计量技术规范不少于5项;申请新建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任务实验室1个,组织和参与计量比对不少于20项;培养10名左右计量学科带头人(行业专家、领军人才),打造5个计量科技创新团队;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95%以上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
  ——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围绕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等重点产业链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建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或创新中心3个以上;服务先进制造业企业300家以上,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行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不少于80%;新建1个省级仪器仪表产业园,引导发展10家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仪器仪表企业,新增标准物质200项以上,培育2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仪器仪表(标准物质)品牌;全市测量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
  ——计量监督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强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保障和能力建设,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达95%以上;推动计量惠民提质增效,申报建设2个省级计量惠民示范县(市、区),引导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2000家以上;促进计量工作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转变,提升计量协同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到2035年,全市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重点领域计量技术取得关键突破,计量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计量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建成符合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完善发达的计量技术服务业。
  三、加快计量科技创新
  (一)建设高水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对标全国一流,建设高水平、公益性公共服务平台,争创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1个、省级公共服务平台2个。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民生领域计量创新需求,开展关键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和测量方法研究,开发新型量值传递溯源装置。在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等领域建立一批先进测量实验室,针对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环境和极端环境的测量需求,加强测量传感、远程测试、在线测量、量子计量等新型技术研究和应用。鼓励参加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互认实验室建设,鼓励参与国际计量技术交流活动和规则制(修)订。
  (二)建立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统筹规划,明确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重点,全市新建和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0项以上。鼓励计量技术机构联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提升计量技术资源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建立完善大型计量测试设备共享机制,提高大型测试设备的利用率。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应适应本地区产业发展和实施强制检定的需要,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应适应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需要。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动态管理,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围绕产业发展和现代先进测量需求,建设2个省级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鼓励在全国有优势的现代先进测量领域争创全国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计量技术规范管理,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省级及以上计量技术规范不少于5项。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科技资源和产业优势,完善计量科技创新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全市先进测量科技创新基础,为产业发展急需的量值传递溯源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型式评价实验室建设和计量比对工作。围绕计量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集聚产业,推动对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项目量值准确性、可靠性计量评价,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测试评价,加强计量测试方法研究,新建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任务实验室1个。鼓励对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大型仪器等开展量值溯源与保障能力验证,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和参与计量比对不少于20项。加强区域性计量工作合作,参与长三角计量资源共享互通、计量科技创新合作、计量比对活动,不断提升全市计量测试能力。
  (五)建立现代计量人才队伍。加强计量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完善计量人员培训制度,提升计量队伍的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教育学分银行等制度有效衔接。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开展计量职业技能竞赛,培养一线计量检定校准操作能手。建立全市计量专家库,培养10名左右计量学科带头人(行业专家、领军人才),打造5个计量科技创新团队。选树计量先进典型,增强新时代计量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六)推进计量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持续满足全社会计量溯源性要求,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5%以上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加强对高校、科研院所所属实验室及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深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创新,鼓励技术机构针对产业发展,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积极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体化基础支撑服务。
  四、深化计量服务保障
  (七)加强现代先进测量技术载体建设。围绕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等重点产业链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计量的需求,建设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或创新中心3个以上,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并开展具有前瞻性研究的计量测试服务。开展工业机器人机械系统、控制系统、驱动系统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智能工业控制系统整体测量能力,服务常州机器人产业发展和产业智能化改造。落实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重点开展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基础材料关键性能评价、基础工艺过程计量控制研究,提升产业计量基础支撑能力,服务先进制造业发展。
  (八)实施企业计量能力提升行动。帮助企业在技术研发早期加强计量工作,建立完善与其研发、设计、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覆盖产业全生命周期的计量测试可靠性保证体系,服务先进制造业企业300家以上。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测量技术、自动监测设备仪器,研发专用测量设备和管理系统、通过量值溯源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和计量数据的有效应用,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行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不少于80%。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设备投入的支持政策,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和专用测量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九)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测量仪器开发,加快研究、推广、实践低碳技术应用,通过联合申报国家和省、市的项目、课题等方式,在零碳技术、低碳企业、近零碳园区等领域发挥计量作用,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能源计量审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能耗在线监测工作,强化结果运用,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分领域、分行业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加大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检测,能源平衡测试和过度包装检测等技术服务,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十)培育壮大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产业。推动仪器仪表企业集聚发展,引导仪器仪表、标准物质、测试机构集聚园区创建省级仪器仪表产业园。推进仪器仪表、标准物质相关产业强链补链,引导发展色谱仪、质谱仪、传感器、衡器、流量仪表、标准物质生产机构等领域10家左右较强竞争力的仪器仪表、标准物质企业,新增标准物质200项以上;积极推动产业升级和核心设备自主可控,培育2家以上具有核心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仪表、标准物质品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仪器仪表、标准物质企业与计量技术机构加强合作,促进产业快速发展。鼓励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取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
  (十一)加快促进现代先进测量技术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计量校准、测试验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培育和壮大专业化测量技术服务市场,提升现代先进测量服务业的竞争力,构建多元开放的测量服务新格局。推进各级计量技术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规范各类测量服务市场行为,探索建立测量服务业主体的技术能力和信用第三方评价制度,促进测量服务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全市测量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
  五、健全计量监管体制
  (十二)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保障和公益性计量建设。落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实施强制检定和建设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主体责任,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达95%以上。稳定、持续、全额保障强制检定工作实施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等法定计量职责的履行,保持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特别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稳定运转,确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准确可靠、稳定有效,确保强制检定工作有序顺畅。为计量技术机构正常开展公益性工作及时解决工作困难,确保公益性计量工作持续高效运转。
  (十三)推进计量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计量保障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加油(气)机、电子计价秤、验光配镜设备、医疗设备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量值准确可靠。围绕精准医疗、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养老等民生领域,完善相关计量保障体系,开展大众健康与安全领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应用和计量测试基础设施建设,夯实高品质生活的计量基础。开展诚信计量示范行动,建设2个省级“计量惠民示范县(市、区)”,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建设,引导培育2000家以上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大对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
  (十四)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完善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范量和单位使用,逐步建立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手段,积极建设运用新型智慧计量监管体系,实现全市计量工作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分级使用维护、实时更新共享。通过数据系统化、器具智能化,促进计量工作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转变,提升计量协同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十五)完善计量执法体系。加强计量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查处打击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和净含量严重失准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衔接,推进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率。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计量执法装备水平。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计量工作全过程。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明确计量发展重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定期听取计量工作情况汇报,加强计量工作统筹协调,及时解决计量事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市计量咨询专家委员会,做好计量决策支撑和咨询服务。
  (十七)加大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将法定计量职责和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依法履行计量职责的保障作用和对公益计量能力建设的引导作用,保障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运行。制定有效政策,加大对发挥公益性作用的计量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惠民工程的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计量重大项目、计量创新平台、计量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鼓励社会各方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现代先进测量技术研发、计量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化、现代先进计量器具设备研发和应用服务。
  (十八)加强计量文化和科普建设。结合“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聚焦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大力宣传计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计量宣传通俗化、制度化。将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教育体系,通过开设计量科普讲座等形式推动计量走进中小学校园,鼓励有条件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发掘计量文化资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普遍建立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计量文化基地”,培育聘请10名以上“计量文化宣传大使”。做好计量文化和科普资源收集、整理、保护等工作,培育计量文化产业。
  (十九)加强检查和考核评估。加强计量工作绩效考核,将依法履行计量职责和公益性计量工作情况作为市质量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意见》和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测,2025年底前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出下一阶段计量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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