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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8-001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8〕11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8-08-15 公开日期:2018-08-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现就建立完善我市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更快更好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改革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将政务服务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最大限度减少基层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全面覆盖,扩大惠及范围。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围绕基层群众需求,将江苏政务服务网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政务服务体系基层全覆盖,推行个人事项“就近办”,不断扩大政务服务“一张网”惠及范围。
  2. 统一规范标准,提升服务功能。优化提升基层综合服务大厅功能,推行场地设置、窗口服务、代办队伍等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基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工作流程,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现跨部门事项“一次办”。
  3. 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服务流程。通过基层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大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基层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积极推广“网上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不见面审批(服务)比率。
  4. 突出便捷高效,创新服务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服务模式,简化办事流程,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做到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基层群众的事项办理好。
  (三)工作目标
  2018年,按全省统一要求,新设立的镇(街道)综合服务大厅命名为“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大厅命名为“便民服务中心”,现已建成的服务大厅于2019年按要求统一更名。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应放尽放、应进尽进”,下沉到基层网点办理。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镇(街道)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和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公开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及其服务指南,推动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年内建成覆盖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
  2019年,按省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江苏政务服务网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实施基层综合服务大厅的全省统一命名挂牌。至2020年底前,80%以上进驻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目录
  全面梳理市、区两级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标准统一的办事指南。根据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下放镇(街道)、村(社区)的服务事项目录。对社会公布全市标准统一的基层服务指南(包括办理时限、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情况等),并录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库,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编码、统一规范、统一管理,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镇(街道)服务频道上,为基层群众提供规范、标准的办事指引。村(社区)在所属镇(街道)服务频道中设置栏目,公布服务事项及其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各辖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二)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
  镇(街道)、村(社区)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对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适应市、县、镇、村四级使用,开设市民、企业专属网上空间,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分批次确定适宜上网运行的基层服务事项,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镇(街道)服务频道上开设统一申报入口,实现在线受理、办理、归档。基层现有服务类移动客户端要集中整合到江苏政务服务网客户端,避免多头开发重复投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办,各辖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三)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推进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实现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规范名称、统一建设标准。整合基层公共服务的人员队伍、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和其他资源,将司法、民政、计生、农经、市场监管、税务、国土、城建、人社、公安等职能集中统一管理,即镇(街道)各站所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办公,事项全部进驻窗口办理。(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四)建立基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机制
  推动各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一窗通办”服务机制,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形成基层服务事项“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办理、一窗出件送达”的工作模式,实现“一窗通办”,无差别服务。加强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上下层级之间、线上线下之间工作协同,对综合窗口合理授权,不断推动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五)探索基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模式
  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一窗受理”系统,结合“网上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库”等信息化技术,实现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部门条线业务应用系统融合,形成本市区范围内的各类信息化业务系统的大整合,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联动。推动基层综合服务大厅联动服务、协同服务,做到基层群众在全市任何一个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服务大厅均能申请办理服务事项,打破居民办事过程中存在的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做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只跑一次、一次办成”。(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各辖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调研阶段(2018年5月-7月)
  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对现有基层综合服务大厅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各辖市(区)对本区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的服务事项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需求。
  (二)推进部署阶段(2018年7月)
  建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完善组织协调推进机制(领导小组与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成员一致)。组织各部门梳理编制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由市政务办汇总编制事项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实施动态调整。市级各部门、各辖市(区)政府研究制定下放至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计划、实施步骤。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工作实施意见。
  (三)工作实施阶段(2018年8月-12月)
  2018年8月-12月,各辖市区要选择10-15%的镇(街道)按示范标准,完成基层综合服务大厅场地建设、人员配备和设施布置等工作,完善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综合管理系统。集中整合镇(街道)现有移动客户端。实现第一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下放和集中办理。探索适宜上网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建成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深化提升阶段(2019年-2020年)
  2019年,参照示范标准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大厅建设改造、提升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逐步完成后续批次事项的梳理、进驻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集中度。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推进第一批基层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
  2020年,提升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水平,升级改造办件系统,进一步提高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覆盖面,实现下放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一网通办、全城通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市政务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开展检查评估,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大数据管理局)要指导各辖市(区)、各部门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角度出发,做好系统对接和数据入网等工作,并指导各辖市(区)做好政务外网的网络管理和技术保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及办事指南编制工作,上下联动,制定本部门事项下放基层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辖市(区)要组建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对照本实施意见制订实施细则,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避免浪费。要精心组织推进,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切实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工作,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
  将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各辖市(区)政府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大问责力度,对组织不力、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网上事项维护不力,以及网上办件数量过少、质量不高等情况,视情节给予相关的责任追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强宣传推广,体现成效
  各辖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工作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村务、居务等)公开栏、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渠道,面向服务对象宣传网上办事相关内容,提高用户知晓度和使用率。

  附件:1. 第一批“就近办”事项清单

     2. 常州市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标准

     3. 常州市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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