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9-001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9〕10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9-09-06 公开日期:2019-09-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稳运行,经市政府同意,2020年度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1600元/人,“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学生”1140元/人。其中,“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650元/人、800元/人、280元/人、18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分别为950元/人、800元/人、860元/人、960元/人。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足。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