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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 “公厕联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20-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20〕78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20-06-30 公开日期:2020-06-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 “公厕联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 “公厕联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城管(住建)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现将《常州市“公厕联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公厕联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化解局部地区公厕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常州市将着力推进“公厕联盟”工作,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如厕需要,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常州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积极引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配置和社会补充相结合,盘活社会公厕资源,推动建立全市“公厕联盟”。年内,全市实现300座以上公厕加入“公厕联盟”,为市民正常生活提供便捷、满意的服务。具体要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各不少于50座。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常州市“公厕联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忠

副组长:印香俊 王炳伟

成   员:庄月芳 何国栋 蔡 刚 周亚明 郑 健 张茂祥 魏秀云 姜永立 顾耀琦 倪财芳 包曜华 庄一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炳伟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起草“公厕联盟”总体工作方案,组织对推进情况进行协调和督查。各区环卫处(环卫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落实“公厕联盟”各项工作。

三、基本要求

各区在选择加入“公厕联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时,应从以下几方面要求进行综合考虑:

(一)区域要求。一是优先选择人流大的区域;二是优先选择公厕数量配置不足的区域;三是按照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加盟的社会公厕。

(二)管理要求。一是男女卫生间厕位合计不少于2个;二是应保持厕间标识清晰、设施设备完好,能够满足如厕需要;三是厕间环境安全、整洁,无积水、污迹,无乱堆物品,便器内应无污物,上下水通畅,垃圾容器内垃圾及时清除。

(三)服务要求。一是公厕应免费开放;二是开放时间至少应包含参与单位的工作时间,不擅自关闭或无故停用;三是提供基本的如厕所需的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前)

制订《常州市“公厕联盟”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印发《常州市“公厕联盟”免费开放倡议书》(格式参考附件2),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区组织人员开展上门走访,发放《倡议书》,引导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到“公厕联盟”中来。

(二)调查选点阶段(6月中旬-7月底)

各区环卫处(环卫管理中心)调查所在区域单位、企业、店铺等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厕数量、位置、设施等相关情况,筛选确定第一批公厕联盟成员单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

各区环卫处(环卫管理中心)与加盟单位逐个签订《常州市“公厕联盟”免费开放协议》(附件1),研发公厕联盟APP,并逐步将“公厕联盟”的公厕与城市公厕一起接入相关导厕平台。

(四)正式运行阶段(9月)

会同市相关部门召开“公厕联盟”授牌仪式,公布加入“公厕联盟”的单位,正式上线运行。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厕联盟”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班子,明确责任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任务,高效有序推进。市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二)把握加入标准。各区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市民”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临街单位的沟通引导工作,选择一批社会责任感强、参与热情高、条件相对较好的单位加入到“公厕联盟”中来,努力为市民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三)强化工作指导。市、区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各参与单位的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要组织相关培训、明确管理要求,并根据不同单位的工作性质明确开放时间。鼓励加盟单位开展延伸服务,打造“公厕联盟”的影响力。

(四)实施动态调整。各区要对授牌公厕不定期组织抽查并落实动态管理。结合媒体和社会监督的意见,清理严重违反联盟要求的公厕,将其列入“黑名单”、限期退出联盟,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根据市民需求,有序拓展加盟单位,逐步扩大覆盖面。

(五)营造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和载体,向全社会宣传开展“公厕联盟”的意义,营造文明生活、守望互助的社会氛围。组织对加盟单位进行评选,对好的单位进行表彰通报,优化环卫服务,协调参选各类评优活动,引导和提升参与积极性。

附件:1.常州市“公厕联盟”免费开放协议

          2.常州市“公厕联盟”免费开放倡议书

附件1

常州市“公厕联盟”免费开放协议

甲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中心)):

乙方(“公厕联盟”成员单位):

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常州市“公厕联盟”免费开放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确定乙方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填写乙方拟免费开放的产权归属乙方、或由乙方日常管理的公厕名称及其位置),开放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日开放时间为   :   –   :   。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对乙方公厕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指导和考核,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2.听取乙方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3.监督乙方履行承诺。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对开放公厕进行管理、保洁与服务,开放公厕有专人保洁或巡回保洁,公厕设施设备及时维护。

2.开放公厕应免费、按时、稳定开放。

3.接受甲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考核及其结果。

4.独立承担公厕开放期间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5.接受甲方和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

6.向甲方报备乙方“公厕联盟”相关工作负责人,并能够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

7.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在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协议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记录在案,并经签名同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常州市“公厕联盟”免费开放倡议书(模板)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厕所文明是衡量城市公共文明的重要尺度。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积极化解局部地区公厕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切实方便百姓如厕,提升公厕保障水平,我市将在全市范围推广“公厕联盟”工作,共同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的建设。

一、“公厕联盟”是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的方式,吸引具备开放条件的社会单位和个体加入而形成的公益性联盟,联盟成员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内部公厕,适度提供便民服务,满足市民的如厕需要,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二、“公厕联盟”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社会文明程度,体现了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责任感,是城市文明和形象的重要窗口,我们呼吁全社会特别是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关注和支持“公厕联盟”,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共同参与到“公厕联盟”建设中来,打造企业品牌和城市品牌。

三、凡是符合开放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均可申请加入“公厕联盟”,基本要求如下:(1)公厕应免费开放;(2)开放时间至少应包含参与单位的工作时间,不擅自关闭或无故停用;(3)应保持厕间标识清晰、设施设备完好,能够满足如厕需要;(4)男女卫生间厕位合计不少于2个。同时鼓励加盟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做好延伸服务。

四、加入“公厕联盟”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开放厕所的管理,保持干净整洁的如厕环境,为市民如厕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广大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加盟单位的管理规定,爱护开放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做到文明如厕。

五、市、区环卫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加盟“公厕联盟”的企事业单位的指导,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确保满足开放需求,协调解决问题。同时将通过不定期检查、市民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奖励,优化环卫服务,协调参与市、区两级评优评先等,努力宣传和展示企业形象。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参与和支持“公厕联盟”工作,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智慧和汗水,为“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助力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自愿加入“公厕联盟”的单位及个体,请联系**辖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中心),联系人:***,电话:0519-********。

**辖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中心)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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