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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8-0018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8〕11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10-29 公开日期:2018-1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85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快递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快递业在促进电子商务、服务制造业、服务农业、完善城乡物流流通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促进我市快递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建设与新时期相适应的现代快递业为目标,以“互联网+”快递为方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安全为基、规范引领,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扩展快递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快递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提高,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
  ——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到2020年,快递业务量突破3亿件,年均增长21%;快递业务收入达42亿元,年均增长19%。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培育年业务收入超1亿元企业5家,其中超5亿元企业2家、超10亿元企业1家;建成快递产业集聚园区5个,吸引一批国内外大型快递企业区域性总部、枢纽中心落户园区,带动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
  ——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寄递服务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力争长三角地区内重点城市间12小时送达、其他城市间24小时送达,基本实现重点快递企业国内重点城市间48小时投递,国际快递服务通达范围更广、速度更快。服务质量显著提高,“12305”申诉处理平台受理率达到100%,消费者对企业处理投诉工作满意度98%以上,对邮政管理部门申诉工作满意度99%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行业集聚发展
  1. 规划建设快递产业集聚园区。统筹全市电商快递物流园区规划和布局,加快园区配套功能设施建设,落实土地、金融、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快递企业入驻,促进快递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各辖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 规划建设区级大型分拨中心。各辖市、区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区位、交通、市政配套等因素,优化选址布局,在各辖市、区规划并分步建设各辖市、区快递分拨中心。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物流规划和城市配送发展规划的区级分拨中心,用地指标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1. 引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快递企业落户和布局企业总部、全国性区域总部、全国或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支持优势快递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快形成若干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鼓励龙头快递企业牵头制订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提升快递服务质量。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可享受市总部经济、金融发展、科技创新等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邮政管理局)
  2. 加快航空快递物流业务发展。引导快递企业总部建设区域性航空快递基地,主动融入航空产业园发展。积极开拓国际国内货运航线,提升机场货运通达和载运能力。积极引进大型骨干航空公司、跨境电商企业、航空物流企业和快递运营商特别是具有全货机业务能力的快递企业,加快航空物流发展,积极推动机场全天候无预约通关。对在常州注册并在常州国际机场开通货运航线的快递企业,可享受我市航线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促进协同融合发展
  1. 推动快递业与现代农业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快递下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和同城配送,推动快递与农村电商、特色农产品村镇协同融合发展。鼓励部分快递企业积极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和农村电商快递村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向乡镇和农村延伸,支持优势快递企业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对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发挥快递企业在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 推进快递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促进快递企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鼓励优势快递企业进驻常州高新区、武进高新区、常州经开区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为新光源、新医药、碳材料、太阳能光伏、智能电网、智能数控和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企业提供在原材料采购、零配件专项配送、样品递送、仓储等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引导快递企业加强与智能制造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合作,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升级改造,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积极参与邮政快件自动化装备设计,研发和生产自动化快递成套设备,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亮点。(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
  3. 深化快递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快递业与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鼓励快递企业进驻我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促进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共同发展新零售、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支持快递企业与上下游服务业态实现优势互补和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仓储、金融、保险、通关、货代等一体化解决方案。鼓励快递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建设跨境物流网络和公共海外仓,提升快递企业跨境业务承接能力。(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促进末端服务提升
  1. 加强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应为快递配送末端网点建设预留,根据地上总建筑面积配置20-50平方米的快递服务用房,已建住宅区、商业区参照新标准设置快递服务用房。在校学生超过1万人的高等院校,应在校区内提供面积适合的快递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2. 加快推进末端设施建设。将快递末端服务网点、智能信包箱等快递服务设施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相衔接。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邮政服务用房。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时,尽可能按照业主需求将邮政快递服务场所纳入更新改造内容。(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
  3. 推动建设终端共享平台。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第三方运营商和智能快件箱供应商整合资源、合作共建,加快推进快递服务“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或社会第三方在城市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乡镇、农村投入建设快递服务中心,优化服务网络布局,创新共享服务模式,推行落地配及共享智能终端,降低快递物流流通成本。在高校布局建设快递共享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在社区布局建设快递共享服务点,覆盖率达到90%,对容纳6家以上快递品牌且验收合格的快递服务中心、社区(村)快递共享服务平台享受市相关产业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 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快递业发展扶持力度,主要对快递企业在跨境通关业务、仓配一体化服务、区域总部中心建设、技术设备升级改造与信息化建设、促进业务量和收入增长、末端配送与智能投递设备建设、新能源车辆应用、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进行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快递产业(物流)园区和快递服务项目,通过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2. 保障快递车辆通行。进一步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和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四部门《关于加强快递企业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对按要求喷涂统一专用标识的快递服务机动车辆在城市通行、短暂停靠和作业及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给予便利。对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快递服务的,享受直接发放通行证、优先停靠停车场且15分钟内免费等相关优惠政策并建立系统管理,符合行业标准的快递电动三轮车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对快递电动三轮车实行外观标识、车辆尺寸、编号放大、登记发证“四统一”,对其在城市通行、停靠、作业等方面给予便利,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3. 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快递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奖励机制。发挥快递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完善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与市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对接机制,实现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处置。(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协会、市信用办)
  4. 引导行业绿色发展。鼓励快递企业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以及可降解的物料辅料作为包装、运输材料,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在快递终端投递环节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电动专用车,对快递企业购买、租赁新能源电动专用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给予支持。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规定落实税收抵免政策。(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快递协会)
  5. 强化人才政策支持。支持建设快递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院校与快递企业合作共建业务技能培训基地和学生实训基地。整合人才培训优势资源,采取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建立全市快递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制度,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建立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库,专门设置工伤保险品种,降低企业管理成本,确保从业队伍稳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协会)
  6. 强化快递安全监管。将快递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综治、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与邮政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联动处置突发事件,督促和指导快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严格的收寄验视制度和应急保障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及物联网技术,建立安全信息监管系统,保障邮路寄递渠道安全。加强邮政管理部门安全信息监管系统建设,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安监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建立常州市快递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综治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商务局、规划局、房管局、邮政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和制定促进快递业发展政策,统筹协调和安排各部门具体工作,及时会商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共同推动全市快递业健康发展。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我市快递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安全防范,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支持力度,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全市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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