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7日
(本文有删减)
附件:
1.“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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