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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实施细则
政策级别: 市级政策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21〕21号
发文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03-19 实行日期:2021-03-19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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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在常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等。

二、支持条件

研发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项目,颠覆性技术是指可能颠覆某一行业主流产品和市场格局的技术。

三、支持标准

建立市级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经培育后择优按照长期培育、动态调整、小额起步、逐步加码的方式给予支持,起步最高予以200万元支持,对确实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重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一事一议”。

四、工作流程

1.该项政策采取免申报方式。

2.每年一季度,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推荐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项目,遴选建立和更新项目储备库。

3.每年三季度,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投资机构对储备库内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会商评选,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建议支持的项目,并对支持的方式和金额提出意见方案,报市创新委研究确定。项目支持后,每年根据实施情况和产业化前景确定追加支持方案。

4.市财政局根据最终奖励方案下达资金。

五、其他事项

1.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2.本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处 85681521


备注:该细则为《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政办发〔2021〕21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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