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想申报今年的产业创新科技支撑专项项目。请问如果企业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未能达到既定目标,是否会记入失信信息?
根据《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4〕6号),在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根据宽容失败原则,经市科技局审核后,不记入失信信息记录。 (一)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但开展了实质性研发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进展和成果,且经费使用基本合规的项目,予以总结结题处理的; (二)对已勤勉尽责、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而终止项目的; (三)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资金、原材料、人员、支撑条件等因客观原因未落实或发生改变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 (四)政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无法实施的; (五)项目为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建设项目,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目标建设任务的; (六)因外方合作单位在合作过程中退出或不履行合作协议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 (七)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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