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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出了一批示范样本。比如前面提到的新北区奔牛镇新市村,在规划编制方面,构建了以村庄规划为引领,村域农用地整治规划、村域建设用地整治规划、重点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为专项规划的“1+3”规划体系,是全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的率先探索成果。在“1+3”规划的引领下,新市村同步实施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和重点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深挖农村资源潜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改善区域内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打造了美丽乡村样板间。新市村原小学、祠堂头电灌站这两处闲置集体资产也在这次培育行动中得以盘活利用,既提高了建设用地效益,也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
再比如武进区雪堰镇城湾村点状划拨缩减建设用地规模。城湾村“太湖湾生态露营公园”项目,总用地面积700余亩,规划33个点状地块,计划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面积162亩,一期8个点状地块先行实施供应,土地面积51.6亩,用途为公园与绿地,二期7个点状地块已征地报批64.65亩,正在办理供地前期手续。一期项目于2019年3月23日正式投入运营至今,累计接待游客25万人次,营业收入2521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大大的节约了用地指标,也极大的提升了太湖湾旅游度假区整体旅游环境,增加了周边乡镇的就业岗位,塑造了又一张常州旅游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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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能否简单的介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何推进这项工作? |
围绕“660”示范点培育行动的总体要求,今年以来,新组建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工作,全力推进培育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了推进培育行动,我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和辖市区负责人各司其职的组织领导体系,并在新机构调整组建后,进一步完善工作领导框架,明确工作责任分工,确保了新部门组建后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为了更好地落实培育行动方案,我局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快落实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快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方案优化调整的通知》,确保培育行动有序推进;围绕乡村发展、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过程中缺少建设用地计划、规划项目较难落地的问题,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设立了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明确每年将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5%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三是强化推进力度。实施月报制度,及时收集掌握任务的进展情况和问题障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协调。召开培育行动中期推进会,重点分析了当时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推动培育行动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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