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郑亚,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晓明。今天,两位将围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与大家在线互动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积极参与!下面我们有请郑副区长和张局长给大家打个招呼。 2019-11-26 10:04:34 |
郑亚: 各位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郑亚。 2019-11-26 10:05:32 |
张晓明: 各位好,我是张晓明。如有什么相关问题,我们将一一为听众朋友们做好解答,谢谢大家! 2019-11-26 10:05:47 |
网友_437: 请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2019-11-26 10:06:41 |
郑亚: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减少,但是由于盲目施救、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以及死亡人数增加的事件时有发生,亟需进行统一和规范。针对上述问题以及相关薄弱环节,国务院制定出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旨在进一步规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切实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9-11-26 10:10:32 |
网友_小崔: 我想了解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 2019-11-26 10:10:53 |
郑亚: 《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 2019-11-26 10:11:30 |
网友_824: 两位领导好,请问《条例》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是怎样的关系? 2019-11-26 10:12:44 |
张晓明: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法》有明确规定的,《条例》不再重复规定,也没有照搬法律的章节设置和应急工作的整个流程安排,除总则、法律责任、附则等通常法规都有的内容外,仅仅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作出规定。 2019-11-26 10:17:28 |
网友_小方: 请问《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19-11-26 10:18:27 |
郑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都要遵守本条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法律已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作出规定的适用其法律的规定;其它行政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行政法规的规定。 2019-11-26 10:26:28 |
网友_如花: 张局长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出台后,区应急管理局做了哪些工作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 2019-11-26 10:26:52 |
张晓明: 自《条例》实施以来,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门户网站发布等方式,宣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安全生产“七进”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 2019-11-26 10:30:03 |
网友_437: 针对实践中应急救援队伍不足的问题,《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2019-11-26 10:30:58 |
郑亚: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2019-11-26 10:35:16 |
网友_398: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2019-11-26 10:36:15 |
张晓明: 《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2019-11-26 10:39:11 |
网友_582: 《条例》对职责定位是如何具体明确的? 2019-11-26 10:46:49 |
郑亚: 《条例》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协助配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2019-11-26 10:46:27 |
郑亚: 《条例》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协助配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2019-11-26 10:48:15 |
网友_350: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哪些人员组成?总指挥如何产生?现场指挥部有哪些职权? 2019-11-26 10:47:28 |
张晓明: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由本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019-11-26 10:51:12 |
网友_8: 《条例》中是如何体现对应急准备工作的强化的? 2019-11-26 10:48:57 |
张晓明: 《条例》设立了专章,共12条,从预案编制、预案备案、预案演练、队伍建设、值班制度、人员培训、物资储备、信息系统等八个方面进行规范。 2019-11-26 10:52:10 |
网友_350: 我想咨询下我单位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注意些什么? 2019-11-26 10:51:45 |
张晓明: 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不同,面临的风险也不同,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仅存有单一风险,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存有多种风险。因此,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自身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面对多种灾害的综合性应急预案,或者面对单一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或者简单的现场处置方案。不同种类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都要通过单位网络或者板报张贴等方式向从业人员公布。 2019-11-26 10:54:59 |
网友_854: 我单位是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预案备案和应急演练方面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2019-11-26 10:53:05 |
郑亚: 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贵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演练必须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 2019-11-26 10:55:21 |
主持人: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在线访谈要接近尾声了。在节目最后,郑副区长和张局长还有什么话要跟网友们说吗? 2019-11-26 10:55:49 |
郑亚: 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天宁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谢谢! 2019-11-26 10:56:23 |
张晓明: 区应急局将继续为广大企业提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解答服务,如若有后续问题,可以与我们法规宣教科、应急指挥科联系。 2019-11-26 10:56:4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心与支持。 2019-11-26 10:5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