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嘉宾、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常州市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进行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常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陈建新主任和狄宪成处长接受专访,解读2017年3月份施行的《常州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并与网友互动交流,答疑解惑。 2017-11-30 10:01:01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够通过政府在线访谈和大家交流,感谢各位对我市侨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共同探讨,相互交流。 2017-11-30 10:03:42
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和大家探讨交流。 2017-11-30 10:05:05
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常州市政府通过了《常州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常州侨务法治建设的新突破,陈主任,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保护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7-11-30 10:05:12
常州不是传统侨乡,侨务资源并不丰富。但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引进来”、“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吸引侨商投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富有成效,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数量逐年增加,我市侨的结构呈现海归新侨增多、科技管理人才增多、非常州籍侨商增多等新的时代特点和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旅居海外的侨胞5万多人,归侨侨眷5万多人。截至2016年底,全市在册登记侨港资企业3100多家,主要涉及制造业、房地产、流通贸易等领域,总投资291.8亿美元,实际到账外资169亿美元,占全市外资总量的40%。全市共引进落户领军人才创业企业1600多家,其中:15个团队入选省“双创团队”,266人入选省“双创人才”,这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90%以上具有海外留学或侨的背景。  2017-11-30 10:06:28
为进一步顺应侨情新变化,应对侨界新诉求,更好地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推动侨务事业再上新台阶,我市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制定出台《保护办法》,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2017-11-30 10:10:24
一是推动侨务工作持续发展、依法行政的需要。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海内外中华儿女的积极性培育好和发展好,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正当权益,进一步凝聚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力量,是新时期侨务工作的重要历史使命。 2017-11-30 10:11:41
二是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服务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华人华侨、归侨侨眷已经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对外开放的宝贵资源和重要力量。省内南京、苏州等周边城市先后出台了《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当前,常州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亟需出台本《办法》,为广大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投资兴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17-11-30 10:16:13
三是应对侨情和侨益新变化,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需要。随着常州开放度的不断提高,华人华侨、归侨侨眷在投资创业、购房置业、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参政议政、出入境等方面需求日趋增加。为鼓励和调动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中的高层次人才来常创业发展,有必要将近年来我市出台的若干引资引智和惠侨政策上升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本《办法》,实现从政策护侨到依法护侨的转变。 2017-11-30 10:17:12
谢谢陈主任的介绍,从您刚才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保护办法》的实施对于提升常州市侨务工作法治化水平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能否介绍一下《保护办法》从制定到出台的过程?市侨办在这一过程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2017-11-30 10:17:44
研究制定出台本《办法》大体经历四个阶段:一是深入调研。自列入2016年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以来,我办会同市相关部门走访华人华侨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并先后赴南京、苏州、扬州等地开展学习调研。二是组织起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常州市情、侨情,组织起草了本《办法》。三是征求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侨界人士以及市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城建、房管、民宗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四是修改完善。市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经过修改,会签形成《办法》最终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7-11-30 10:21:16
关于新施行的《保护办法》,能否介绍一下其主要内容? 2017-11-30 10:21:26
《办法》共二十七条。其中:第一条为制订依据。第二、三条为适用对象。第四、五条为实施主体。第六条为经费保障。第七至十八条主要明确了华侨归侨侨眷在政治、创业、就业、社保、补助、教育、住房、拆迁、养老以及出入境等方面的权益。第十九至二十二条为鼓励华侨、归侨和侨眷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对外友好交流。第二十三条为鼓励华侨归侨侨眷捐赠。第二十四、二十五条为侨法宣传及法律援助事项。第二十六条为责任追究。第二十七条为施行日期。 2017-11-30 10:22:54
近年来,市侨办在发挥侨务优势,服务侨胞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那么,《保护办法》施行以来,市侨办从哪几个方面如何抓好落实? 2017-11-30 10:23:03
我办着重从三方面推进《保护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抓学习。侨务系统的干部认真组织学习《保护办法》,按照办法要求,做好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2017-11-30 10:26:21
二抓宣传。加强《保护办法》的宣传工作。编印宣传小册子,通过市政府网站、常州侨网、《龙城侨刊》和常州侨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向海内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宣传,各级侨务部门将办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托“侨法宣传角”,结合侨法进社区进园区等活动,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 2017-11-30 10:27:07
三抓督促。配合人大、法制等部门做好办法施行的跟踪、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增强实效。 2017-11-30 10:27:38
我们可以看到,《保护办法》的制定和施行受到不少网友的关心、关注,针对他们在网上的留言,我们将请侨办领导一一解答。 2017-11-30 10:27:46
新推出的《常州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有哪些亮点? 2017-11-30 10:27:56
我个人认为,本《保护办法》政策的条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很务实,操作性强,也是《保护办法》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华侨、归侨和海归人才参政议政的权益予以明确。办法第七条规定辖市(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原籍本市或者出国前居住地在本市的华侨在国内的,可以依法参加选举。本市归侨和优秀归国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可以依法提名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政协委员人选。 2017-11-30 10:29:16
二是华侨子女在我市就学权益进一步完善。《保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华侨子女在本市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幼儿园、本市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与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待遇。 2017-11-30 10:30:05
三是关于对困难归侨侨眷的适当照顾。根据侨务政策“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十六字方针,《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亲属援助的困难归侨、侨眷,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第十七条:“对符合条件需要进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的归侨、侨眷,民政部门给予优先安排。” 2017-11-30 10:31:07
四是较好地回应了海外侨胞的新关切和新诉求。《保护办法》重点围绕侨胞最切身、最关心、最迫切的权益和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如华侨身份证明、华侨房屋、华侨投资、华侨社保、华侨教育、华侨在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权益进行保护。 2017-11-30 10:32:53
《保护办法》对华侨身份证明方面有哪些说法?  2017-11-30 10:33:52
《保护办法》第八条规定:华侨在本市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工商登记、住宿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2017-11-30 10: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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