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大家好!欢迎来到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的嘉宾是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韩澈、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卜以健和第二税务分局综合股股长王晓勇,嘉宾将围绕“出口退税服务监管新机制”主题与大家在线互动交流。几位领导,请跟广大网友打个招呼吧! 2023-11-08 10:00:08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韩澈,非常感谢大家对常州市税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很高兴今天通过“在线访谈”这个栏目和大家进行交流互动。 2023-11-08 10:01:12
大家好,非常高兴来到“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我们一定认真解答。 2023-11-08 10:02:18
大家好,我是王晓勇。 2023-11-08 10:03:59
欢迎三位嘉宾的光临。首先我想请嘉宾围绕我们今天的访谈主题,也就是出口退税服务监管新机制,先给网友朋友们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2023-11-08 10:05:41
好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出口退税助力稳外贸的支持作用。税务总局决定,在出口退税领域,全面推进构建出口退税服务监管新机制,包括了优化服务、智慧监管、防范风险、严密监督、宣传曝光等多方面工作。 2023-11-08 10:07:52
具体包括会同海关总署推进出口退税“免填报”、退运通关无纸化等服务举措;与商务部门开展出口退税专题宣传解读,引导企业合规守信经营,共同营造法治公平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已有出口退税便利服务举措,持续确保出口退税办理进度。 2023-11-08 10:10:57
我们单位刚刚谈好了第一笔外贸单子,想申请出口退税,是否需要在税务局另外办理相应的退税资质登记? 2023-11-08 10:11:18
您好!出口企业首次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需注意的是,出口退(免)税账户必须是已向税务机关进行过银行存款账户信息备案的。 2023-11-08 10:15:21
我们集团公司内部有多个企业有出口业务,感觉现在税收政策变化很快,税务部门是否能在出口退税最新政策方面提供一些提醒服务,如果有,通过什么渠道来办理? 2023-11-08 10:17:12
可以的。为支持引导企业加速出口退税申报,税务部门设置了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已办结出口退(免)税等多项提醒服务内容,供纳税人参考。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自愿选择是否接受提醒服务。 2023-11-08 10:26:08
对于自愿接受提醒服务的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信息系统的订阅功能,即可自行“定制”需要接受的具体提醒服务内容。税务部门根据企业“定制”情况,为其提供提醒服务。 2023-11-08 10:26:40
税务局能否简化一下出口退(免)税业务的报送资料? 2023-11-08 10:30: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部门对3个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的报送资料进行了精简优化:一是在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环节,取消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复印件。 2023-11-08 10:32:36
二是在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申报环节,将原需报送的融资租赁合同原件调整为合同复印件。三是在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环节,取消报送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023-11-08 10:33:55
听说现在办理出口退税证明资料简化了,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2023-11-08 10:43:07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取消了4个出口退(免)税证明事项开具申请所需的报送资料:一是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申请环节,取消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原件。 2023-11-08 10:44:31
二是在《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开具申请环节,取消报送的加工贸易手册原件、代理进口协议原件。 2023-11-08 10:48:20
三是在《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开具申请环节,取消报送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2023-11-08 10:48:37
四是在《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开具申请环节,取消报送《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23-11-08 10:48:58
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增值税是否有优惠政策? 2023-11-08 10:50:38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规定,在2027年12月31日前,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2023-11-08 10:51:26
那我再问一下,研发中心采购的哪些国产设备,可以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 2023-11-08 10:52:19
可以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采购国产设备,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应属于第41号附件2清单所列设备。 2023-11-08 10:53:50
听说现在出口退税在收汇管理方面规定有调整了,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变化吗? 2023-11-08 10:54:37
是的,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优化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内容: 一是减少事前申报事项。取消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需事前申报的要求,改为企业自行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二是扩大视同收汇范围。对于为应对疫情等影响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无法收汇时获得保险赔款的企业,将未收汇则不能退税的政策,调整为将保险赔款视同收汇,予以办理退税。 三是实施分类精准管理。(1)对于存在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提供过虚假或冒用收汇材料等高风险情形的企业,强化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收汇材料;(2)对于不存在上述高风险情形的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无需报送收汇材料,留存备查即可。 四是区分情况进行处理。(1)对于未按规定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不得办理出口退(免)税;待收齐收汇材料后,可继续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2)对于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则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023-11-08 10:56:40
我们是一家出口企业,有一笔税款晚缴了造成我们的纳税信用等级被降下来了,现在正在申请复评,请问对我们的出口退税有影响吗? 2023-11-08 10:58:04
为鼓励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明确,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企业,可及时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评定其分类管理类别,不受《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有关“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的规定限制。大家在平时有任何税务问题都可以拨打12366进行咨询。  2023-11-08 10:59:13
好了,时间不多,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各位嘉宾的精彩回答。有没来得及回答的问题请大家关注我们的后续问题栏目,我们会在稍后时间给出相关答复。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3-11-08 10: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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