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上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2022-08-25 09:30:55 |
主持人: 常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专项试点工作于2022年6月开展,我们特地邀请到常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江苏省统计局常州调查局局长杨敏和常州市统计局普查处处长彭涛,做客我们的直播室,和大家在线交流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专项试点的工作情况,欢迎大家积极参与。下面先请两位嘉宾和网友们打个招呼。 2022-08-25 09:31:27 |
杨敏: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杨敏,很荣幸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 2022-08-25 09:31:39 |
彭涛: 大家好,我是彭涛,很高兴来到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2022-08-25 09:32:12 |
主持人: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下面开始提问。 2022-08-25 09:32:34 |
网友_一路有你: 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2022-08-25 09:32:57 |
杨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际,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22-08-25 09:34:46 |
杨敏: 常州市统计局将按照国家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方案》、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方案》要求,测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拟新增调查内容、新调查方法和新调查技术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国家制定和完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提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2022-08-25 09:37:34 |
网友_阳光男孩: 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此次专项试点工作实施步骤? 2022-08-25 09:39:22 |
彭涛: 根据国家、省试点方案要求,此次试点从2022年6月份开始,持续到9月底。6—7月份为试点前期准备阶段,完成试点机构组建、业务培训、“两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物资准备等筹备工作;8月份开展单位清查、数据采集审核、试点问题研究;9月份完成试点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上报。 2022-08-25 09:42:17 |
网友_王守其: 请问此次专项试点如何宣传发动的?我和我朋友也看到了相关的横幅,感觉声势很大。 2022-08-25 09:43:46 |
杨敏: 本次专项试点,我们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为专项试点顺利推进造势助威。 2022-08-25 09:45:07 |
杨敏: 一是抓细宣传方案。制订专项试点宣传工作方案,明确20项重点宣传任务,精心编印《经济普查专项试点简报》,推广先进经验,交流情况问题,目前已编印8期。 2022-08-25 09:47:38 |
杨敏: 二是抓活媒体宣传。既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又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五经普和专项试点的工作情况。7月12日,我市五经普专题网站正式上线运行。7月29日,我市召开五经普筹备暨国家专项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出席会议,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积极支持五经普及本次专项试点工作。 2022-08-25 09:50:36 |
杨敏: 三是抓实精准宣传。在试点镇(街道)的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普查试点公益广告牌,通过电子显示屏、流动小喇叭循环播放普查宣传标语,发放专项试点宣传资料。同时,为提高宣传效率,要求物业公司、市场及商业综合体的管理部门告知企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022-08-25 09:53:18 |
网友_超级玛丽大叔: 此次专项试点工作,是不是在全市开展的? 2022-08-25 09:54:24 |
彭涛: 本次专项试点不是全市开展的,涉及常州市武进区和新北区6个镇(街道)和2个产业园区,分别为武进区的洛阳镇、礼嘉镇和经发区,新北区的薛家镇、新桥街道和奔牛镇。试点产业园区为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省级)、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普查的对象是试点范围内的4.8万家市场主体,其中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2.5万家,个体工商户2.3万家。 2022-08-25 09:58:43 |
网友_龙城大人: 本次试点需要测试哪些内容?能否介绍一下? 2022-08-25 09:59:13 |
杨敏: 本次试点主要测试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建立满足投入产出调查需求的企业(单位)电子统计台账;二是试行一套表单位分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调查; 2022-08-25 10:00:46 |
杨敏: 三是探索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调查;四是试点开展限额以下批零住餐单位商品零售类值和网上零售情况调查; 2022-08-25 10:02:30 |
杨敏: 五是研究解决产业园区统计相关问题;六是探索优化单位清查方式。 2022-08-25 10:05:20 |
网友_一碗面: 有很多普查对象都很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会成为有关部门进行处罚或纳税的依据? 2022-08-25 10:05:55 |
彭涛: 这个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均明文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或纳税的依据。 2022-08-25 10:08:35 |
网友_热心市民金闪闪: 经济普查对象和普查员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2022-08-25 10:09:28 |
杨敏: 经济普查对象有权要求普查员对其提供的商业秘密资料进行保密,对普查工作享有监督权,有权揭发、检举普查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2022-08-25 10:11:16 |
杨敏: 同时,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按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 2022-08-25 10:13:33 |
杨敏: 普查员有权查阅有关经营证件(工商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有权查阅被调查单位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各种原始资料;有权对经济普查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并要求其改正不符合实际的内容。普查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2-08-25 10:16:25 |
网友_牛牛牛: 能不能介绍下目前专项试点工作的进度? 2022-08-25 10:16:46 |
彭涛: 常州市委、市政府对专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统计局组建了经济普查专项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订了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强化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到位;强化风险防范,确保防疫、普查两不误。截至目前,单位清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已基本结束,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多次来常调研,肯定了我市专项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制定全国普查方案贡献了江苏和常州的经验智慧。 2022-08-25 10:19:06 |
彭涛: 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要对标五经普专项试点的方案要求,严把数据质量关,全方位强化数据审核,从而确保试点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权威性。另一方面,结合专项试点方案中需要研究的18个问题,全面总结形成的机制、解决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形成有参考价值的专项试点总结报告,为国家五经普全面开展,提供可行路径和有益经验。 2022-08-25 10:22:25 |
网友_风光无限: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多变,请问你们在试点中是如何强化风险防范的? 2022-08-25 10:22:41 |
杨敏: 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领导小组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了《常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022-08-25 10:24:12 |
杨敏: 上门清查期间,要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加强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和“两员”工作证;“两员”平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两员”定期要做好核酸检测。特别是详细列举了何种情况下需要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022-08-25 10:26:38 |
杨敏: 在符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一旦试点区域内因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无法正常上门登记的,我们将在中高风险地区采取电话访问、在线指导等无接触方式开展清查工作,符合条件的地区推行自主填报。总之,我们要做到疫情防控和试点工作两不误,双胜利。 2022-08-25 10:28:23 |
主持人: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2-08-25 10:2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