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依法保护利用湿地资源,提升湿地生态服务价值”相关内容,访谈邀请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戴洪华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那么我们先请戴副局长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2-06-23 13:30:55 |
戴洪华: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2-06-23 13:32:01 |
主持人: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22-06-23 13:32:44 |
网友_龙龙: 《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的专门立法,请问该法对湿地的定义是什么?适用范围有哪些? 2022-06-23 13:32:59 |
戴洪华: 《湿地保护法》从体现湿地的多重自然属性、尊重《湿地公约》的科学定义、满足国内湿地管理的需要等方面考虑,对湿地的定义进行了科学界定。 2022-06-23 13:33:52 |
戴洪华: 即湿地是指具有显著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具体包括河流、湖泊、沼泽、库塘、滩涂等。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具有湿地生态特征,但不适用于《湿地保护法》。 2022-06-23 13:34:53 |
网友_阿文: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请问湿地主要功能有哪些? 2022-06-23 13:35:24 |
戴洪华: 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自然资源,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淡水之源”、“储碳库”等,能够为人类提供各种效益,包括支持、调节、供给及文化服务。在涵养水源、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净化水质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对于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22-06-23 13:38:38 |
网友_大盆: 湿地涉及到多种类型,请问湿地保护具体由哪些部门负责? 2022-06-23 13:39:44 |
戴洪华: 谁来保护湿地,《湿地保护法》在充分考虑到湿地涉及的范围广,覆盖类型多以及充分尊重现有的与湿地保护相关的行政管理实践基础上,作了明确规定。 2022-06-23 13:42:19 |
戴洪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负责,包括加强湿地保护协调工作,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列入预算等相关内容。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2022-06-23 13:45:50 |
戴洪华: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湿地保护规划、相关标准拟定、湿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工作。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并注意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与有关法律的有效衔接,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 2022-06-23 13:50:52 |
网友_煲仔球: 《湿地保护法》是立足于当前的“时与势”,把科学的、有益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请问该法主要设置了哪些制度? 2022-06-23 13:52:17 |
戴洪华: 今年6月1日,《湿地保护法》已正式实施,从立法层面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出台专门法律保护湿地尤为重要。该法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出发,明确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从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2022-06-23 13:55:51 |
戴洪华: 一是湿地保护方式及修复制度得到完善。《湿地保护法》明确规定,根据湿地保护需要,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者自然公园。规范了湿地修复相关内容,明确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因地制宜采取水体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动物保护等措施,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和碳汇功能;明确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修复重要湿地应当编制修复方案,并加强修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等相关要求。 2022-06-23 13:59:37 |
戴洪华: 二是湿地占用及合理利用分类施策。《湿地保护法》明确规定,对建设项目占用湿地严格限制,除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外,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充分考虑发挥湿地多种功能,避免了“一刀切”管理,对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利用活动进行分类指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适度控制种植养殖等湿地利用规模。要求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畜牧、水产养殖、航运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影响。 2022-06-23 14:02:40 |
戴洪华: 三是湿地分级管理、名录制度规范统一。《湿地保护法》明确规定,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和名录制度,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并按照权责范围发布名录。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并设立保护标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发布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并向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一般湿地名录及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发布。 2022-06-23 14:06:15 |
戴洪华: 四是湿地调查评价、规划、动态监测与预警统筹推进。《湿地保护法》对各层级的调查、规划、动态监测与预警等相关机制进行了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等有关部门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对湿地类型、分布、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林草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林草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湿地动态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 2022-06-23 14:08:23 |
戴洪华: 五是湿地监管、法律责任力度加大。在此列举两种严格的保护措施。一是《湿地保护法》根据目前湿地利用监管的薄弱环节,强化了湿地保护的权威性。比如在第五章中明确规定,国家实施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约谈机制,将湿地保护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综合绩效评价内容,将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二是《湿地保护法》从违法惩戒的角度,加大对破坏湿地的处罚力度,彰显了依法保护湿地的坚决态度。比如在第六章中明确规定,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的,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每平方米最高处罚1万元,1亩湿地最高处罚600多万元,对于破坏湿地的行为,将会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 2022-06-23 14:10:12 |
网友_爱因斯坦: 据我了解,常州近十年来在湿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请问主要特色亮点有哪些? 2022-06-23 14:10:31 |
戴洪华: 我市湿地包括永久性淡水湖、永久性河流、库塘、运河/输水河、洪泛平原湿地、草本沼泽等湿地类型,以长江、太湖、滆湖、长荡湖、天目湖等“一江四湖”为主体的常州水域特征,彰显了氤氲婉约的江南水乡风貌。保护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完善。通过建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各种有效保护形式,对重点湿地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先后建成溧阳天目湖、溧阳长荡湖、金坛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3处,武进滆湖(西太湖)省级湿地公园1处,其中溧阳市是全国唯一一家建有两个国家湿地公园的县级市。全市还建立湿地保护小区20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4.6%,初步形成了以湿地公园为主体,其他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2022-06-23 14:13:59 |
戴洪华: 二是湿地生态环境逐步提升。以提升湿地生态质量为目标,重点对天目湖、长荡湖、滆湖、太湖、长江以及相关河流等湿地区域,通过实施退渔还湖、河流清淤、地形改造、驳岸生态化改造、湿地植物种植、芦苇收割、堤岸生态修复等多项措施,打造水清岸绿的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累计修复湿地达4万亩左右。通过实施一系列保护修复措施,湿地植物多样性、动物多样性等生物物种不断丰富,特别是鸟类的种类、遇见数量以及遇见频次不断增加,根据3处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调查监测结果,新记录到鸟类8-13种。 2022-06-23 14:16:33 |
戴洪华: 三是湿地分级管理逐步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湿地名录管理与分级保护制度,全市5处湿地列入省级重湿地名录,分布于溧阳、金坛、武进、新北等四个辖市区,主要包括3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以及滆湖、太湖、长江等水源涵养重要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总面积2.68万公顷,占全市湿地总量的36%左右。
2022-06-23 14:18:00 |
戴洪华: 四是湿地文化效应逐步彰显。丰富的湿地资源,孕育了常州悠久而韵味独特的湿地文化。金坛长荡湖多样的湿地环境、地方特色,造就了其湿地、农耕、品蟹等特色文化。溧阳天目湖融入了秀丽宁静、色彩斑斓的湿地文化、茶文化、竹文化等文化内涵。每年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结合户外教育、环境教育,依托旅游节等,举办湿地文化体验活动,合力推动湿地知识的普及与传播。溧阳2处国家湿地公园现已成为溧阳市中小学生社会劳动实践基地。 2022-06-23 14:19:04 |
网友_加个鸡腿: 保护湿地、人人有责,作为单位和个人,在湿地保护方面应该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 2022-06-23 14:19:44 |
戴洪华: 湿地保护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湿地保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不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对破坏湿地的行为有权举报或者控告。 2022-06-23 14:21:08 |
戴洪华: 借此机会呼吁广大市民:加强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普及湿地保护知识,提高湿地保护意识;践行湿地保护活动,监督、制止、打击一切破坏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向湿地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不乱倒生活、建筑垃圾,悉心保护湿地;保护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不干扰、破坏野生动物等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 2022-06-23 14:22:23 |
网友_四叶草: 《湿地保护法》的出台,对于推进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提升湿地生态服务价值具有重要意义。请问我市下一步将如何推进《湿地保护法》的落实? 2022-06-23 14:22:52 |
戴洪华: 湿地资源是我市重要的自然生态资源,是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的重要支撑以及建设“两湖”创新区的绝佳生态基底,我们将坚持一盘棋、一条心,依法依规保护利用湿地资源,全面提升生态服务价值,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可持续的生态支撑。 2022-06-23 14:23:20 |
戴洪华: 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结合各类生态宣传节点,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组织开展《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要举措和成效亮点等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知法守法,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湿地保护的浓厚氛围。 2022-06-23 14:23:54 |
戴洪华: 二是压实各方责任。开展资源监测,摸清家底,厘清权责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注意用好志愿者、社会公益组织等力量,让他们成为我们湿地保护的千里眼、顺风耳。 2022-06-23 14:24:23 |
戴洪华: 三是建立协同机制。湿地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多部法律,相关主管部门就湿地保护方面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加强协调沟通,以确保法律的有效落实。《湿地保护法》规定江河、湖泊等湿地保护、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还应当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务必做到有效衔接。 2022-06-23 14:24:55 |
戴洪华: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按照《湿地保护法》赋予的考核相关规定,将湿地保护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综合绩效评价内容,将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 2022-06-23 14:25:34 |
戴洪华: 五是创新投入机制。加快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广泛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湿地保护、修复,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2022-06-23 14:26:04 |
戴洪华: 六是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做到有案必查必追,有违必处必究,从严打击破坏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2022-06-23 14:26:44 |
主持人: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2-06-23 14:2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