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上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关注重点产品,维护质量安全”,访谈邀请到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纪唯强副局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吕海波处长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请各位嘉宾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1-09-28 09:02:07 |
纪唯强: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09-28 09:02:19 |
吕海波: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有机会通过“在线访谈”这个平台,就广大网民朋友关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 2021-09-28 09:02:36 |
主持人: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下面开始提问。 2021-09-28 09:04:05 |
网友_颜颜: 两位嘉宾好,我想了解一下市场监管局主要采取哪些方式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 2021-09-28 09:04:23 |
纪唯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我们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年初,我们在向基层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年度监督抽查目录,一般每年都要开展20种、600批次以上的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出来后,我们会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021-09-28 09:05:43 |
纪唯强: 同时,配合开展好国家和省级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各级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后处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对产品质量的管控能力,对生产企业还要再次组织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该产品,并对生产销售企业涉及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021-09-28 09:06:32 |
纪唯强: 也欢迎网民朋友就自己关心的产品向我们提出开展质量抽检的建议。 2021-09-28 09:06:58 |
网友_蓝白红: 我经营了一家小超市,想请问嘉宾,你们到店里来产品质量抽检需要收费吗? 2021-09-28 09:07:36 |
吕海波: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产品质量抽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监督抽查所需检验样品通常也以承检机构名义付费购买。 2021-09-28 09:08:05 |
吕海波: 备用样品可封存于受检单位,启动备用样品检验时由承检机构另行付费购买;受检单位应当保障备用样品完好,不得更换、隐匿、损毁和私自处理。不宜存放于受检单位的备用样品,由承检机构付费购买并带回。 2021-09-28 09:08:37 |
吕海波: 但是,像黄金珠宝等价格比较高,检验不进行破坏性试验且对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一般由受检单位无偿提供样品,检验结束后根据检验结果在一定期限内退还受检单位或依法处置。 2021-09-28 09:09:37 |
网友_咖啡的时光: 我们镇上农资店卖的肥料,有的包装上有蓝色的QS标志,写着生产许可,有的没有这个标志,店老板说有的要有的不要,请问嘉宾这个怎样区分? 2021-09-28 09:11:05 |
纪唯强: 我国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有QS标志和编号就表明生产企业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并不是生产所有产品都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目录管理。 2021-09-28 09:11:38 |
纪唯强: 随着近年来“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目前只有10类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其中,每一类又有细分的单元,象你说的肥料,只有生产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肥料级磷酸氢钙)、复肥(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需要领取生产许可证并在包装上标注QS标志和编号,其他组分的化肥和有机肥是不需要生产许可证的。 2021-09-28 09:13:15 |
网友_雨人: 刚才嘉宾讲到目前有10类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每一类还有细分单元,请问是哪10类,具体细分可以在哪里查看? 2021-09-28 09:15:06 |
纪唯强: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目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10类产品包括: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水泥、人民币鉴别仪、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及罐体、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2021-09-28 09:16:25 |
纪唯强: 具体的产品细分单元可以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第26号〕进行查看。 2021-09-28 09:18:41 |
网友_云端漫步: 我想问下,现在加油站的汽柴油质量怎样?能不能公布下你们的抽检结果? 2021-09-28 09:20:43 |
吕海波: 从近年我们监督抽查的结果看,我市加油站油品质量总体水平较高。2020年,抽检车用汽油54批次,合格率100%;抽检车用柴油74批次,合格率95.9%。今年,抽检车用柴油184批次,合格率98.9%。 2021-09-28 09:22:40 |
吕海波: 每一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出来后,我们都会通过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今年抽检发现的2批次车用柴油不合格均为硫含量不达标。车用柴油中硫是主要的排放污染物,硫含量超标,不仅会对空气造成污染,还会腐蚀发动机内部部件。 2021-09-28 09:24:31 |
吕海波: 在此,我们也提醒消费者加油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并需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以及发动机的压缩比选择适合自身车辆标号的油品,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选择非法黑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加油。市民如发现非法黑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2021-09-28 09:27:29 |
网友_丘丘在这里: 近年来,各地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屡见不鲜,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州市场监管部门在对“灶管阀”质量监管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2021-09-28 09:29:08 |
纪唯强: 近年来,我们一直注重加强对燃气灶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监管,每年都要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1-09-28 09:30:14 |
纪唯强: 一是突出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对我市家用燃气灶具和商用燃气灶具销售相对集中的九龙小商品市场、万都义乌小商品城等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批发源头监管。 2021-09-28 09:32:44 |
纪唯强: 二是突出质量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就灶管阀的质量安全在局网站发布熄火保护装置、CCC认证标识、注意燃气导管结构和调压器结构等四项消费提示。同时附上简要说明和图示,便于消费者在购买时对产品质量做出初步鉴别,选购安全合格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 2021-09-28 09:33:31 |
纪唯强: 三是突出主体责任实施全面检查。对全市燃气具及配件销售店开展了两轮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商家,均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对问题产品作下架处理,并承诺不再销售。 2021-09-28 09:34:10 |
纪唯强: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质量抽检。在全面检查的同时,对常州市场上销售的灶管阀开展市级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28批次,问题发现率22%,针对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我局快速启动后处理程序,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已经销售的产品,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021-09-28 09:36:04 |
纪唯强: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借此机会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和经营户:商用和家用燃气灶具必须要有熄火保护装置;2020年10月份以后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须有CCC认证标志;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应不带可调节功能、应有过流切断装置。消费者如发现仍有经营户在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问题产品的,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2021-09-28 09:37:21 |
网友_完美世界: 我们是一家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的企业,已经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最近订单较多,想找其他企业委托加工,请问被委托的企业是否也要取得许可证?另外,委托加工在产品包装上要怎样标注? 2021-09-28 09:40:11 |
吕海波: 第一个问题,被委托的企业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其许可范围要包含你们所委托生产的产品。也就是说,实际的生产企业一定要取得相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单概括为:可以有证委托有证、无证委托有证,不能有证委托无证。 2021-09-28 09:43:17 |
吕海波: 第二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根据产品特点难以标注的裸装产品,可以不予标注。采取委托方式加工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应当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还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2021-09-28 09:46:13 |
吕海波: 你们企业是有证企业,有证委托有证,2家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都要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 2021-09-28 09:47:35 |
网友_是安安: 今年7·18杭州电动车爆炸事故教训深刻,市场监管局是否有对常州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质量监管,作为消费者应该如何选购电动自行车? 2021-09-28 09:47:44 |
纪唯强: 2020年以来,省抽常州生产、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27批次,合格24批次;在省抽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抽检,2年来共抽检35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1批次,问题发现率达31%。 2021-09-28 09:48:27 |
纪唯强: 从抽检的结果来看,随着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的加强,以往经常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如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重量等不符合标准的问题有了很大的改善。这两年抽查发现的主要是导线布线安装、短路保护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抽检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后处理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广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履行好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2021-09-28 09:50:03 |
纪唯强: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尽量选择大型商店或有一定规模的电动车专卖店,并注意查看车辆CCC强制性认证标识以及安装蓄电池的型号、规格、容量、生产企业与合格证上标注的一致性,杜绝非法改装动力装置和速度装置。电池电压和容量改变后,会给车辆原有线路造成不必要的过载,电流超过原车设计电流就容易引起线路发热,致使绝缘老化损坏,甚至击穿短路,引起自燃和爆燃;改装解除限速,在违规超速行驶中极易出现整车失控或在急刹车时制动距离过长,大幅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对骑乘人员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2021-09-28 09:52:31 |
网友_天道酬勤: 我记得安全帽原来是要生产许可证的,后来好像取消了,可现在市场上卖的安全帽有的还标有许可证标志,是否合法? 2021-09-28 09:53:32 |
吕海波: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安全帽作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一种,已经取消生产许可管理。 2021-09-28 09:55:05 |
吕海波: 按照现有的生产许可证有关法律法规,对于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且在有效期内的获证企业,未禁止企业继续在产品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2021-09-28 09:56:34 |
吕海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8〕190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40号)规定,对于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按照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2021-09-28 09:58:13 |
主持人: 时间过得很快,这次的访谈就先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两位嘉宾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下期再见! 2021-09-28 09:58:25 |
纪唯强: 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企业,市场监管等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有监管职责,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感谢广大网友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各位网友再见! 2021-09-28 09:58:32 |
吕海波: 谢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期待下次再见! 2021-09-28 09:5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