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2021-04-23 14:31:24
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常州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办理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访谈邀请到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建坤、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刘文浩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2021-04-23 14:32:01
访谈嘉宾,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1-04-23 14:32:15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04-23 14:32:30
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和大家一起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2021-04-23 14:32:43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下面开始提问。 2021-04-23 14:33:05
请问我市出台《常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办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1-04-23 14:36:56
江苏响水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江苏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小灶”之后,省委省政府要求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 2021-04-23 14:38:1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总结多年来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办理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6月,省安委办会同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举报办理流程。 2021-04-23 14:42:52
根据《实施办法》,我市制定出台《常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办理制度》(以下简称《举报办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办理工作,明确举报办理工作程序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核查责任清单,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和隐患,解决监管部门掌握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触角不广”、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氛围不浓”、各级举一反三抓安全生产“不够主动”的问题。 2021-04-23 14:44:49
请简要介绍一下《举报办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2021-04-23 14:47:12
《举报办理制度》基本框架为四块内容,分别是举报办理、举报奖励、工作要求及附件。第一部分举报办理,阐述了举报办理原则、工作模式、办理流程等,对举报事项受理范围、接收、登记、交办、核查、反馈、档案管理、日常考核等工作环节作了规定。 2021-04-23 14:48:22
第二部分举报奖励,明确了举报奖励主体、奖励标准、奖励发放程序等。 2021-04-23 14:49:35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明确保密纪律和办理工作要求。附件根据部门职能,明确了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核查责任清单。 2021-04-23 14:51:05
请问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的范围是什么、奖励标准是多少? 2021-04-23 14:52:48
按照《实施办法》《举报办理制度》的规定,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的范围是市内所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 2021-04-23 14:53:39
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符合奖励的,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标准为: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调查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2021-04-23 14:54:46
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 特别重大事故按每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 2021-04-23 14:56:25
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2021-04-23 14:57:19
对因举报行为避免了特别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在举报核查单位提出奖励意见的基础上,经同级安委办核实并按相关程序研究批准,奖励金额上限可以提高到50万元。 2021-04-23 14:58:21
请简要介绍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办理模式。 2021-04-23 14:59:04
根据《举报办理制度》规定,我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举报办理工作在“分级负责”的基础上,采用“统一接收、分类核查、统一奖励”的模式。 2021-04-23 15:00:44
2020年6月30日,在市12345平台开设12350热线电话专席,发挥12345平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优势,实行市安委办集中受理、地区和部门按职责分头负责核查办理新模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辖市(区)两级安委办统一发放奖励。 2021-04-23 15:03:15
请问我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哪些予以受理?哪些不予受理? 2021-04-23 15:07:42
予以受理的有: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旅游、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2021-04-23 15:10:40
不予受理的有:1. 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的;2. 举报事项不属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3. 已经受理举报,单一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重复举报的; 2021-04-23 15:11:59
4. 举报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或有关部门正在受理的;5.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021-04-23 15:13:56
请简要介绍我市安全生产举报办理的流程。 2021-04-23 15:15:18
我市举报办理流程分三个阶段:1. 举报受理阶段。12350热线电话话务人员接到市民举报电话后,登记举报信息,形成工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12345平台流转至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根据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提出分转意见,由话务人员通过12345平台分交办至相关单位。 2021-04-23 15:18:35
相关单位接到工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受理,按规定组织核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调查。 2021-04-23 15:19:27
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在接收分转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12345平台向市安委办提交移交意见,特殊情况下可延长 2 个工作日提交。市安委办接到移交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移交手续。 2021-04-23 15:20:31
2. 核查处理阶段。相关单位应在接收分转之日起 60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日,并及时通过12345平台向市安委办书面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核后由话务人员告知举报人。 2021-04-23 15:21:58
经核查属实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相关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罚和督促整改,必要时对处罚落实和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相关单位应在核查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12345平台向市安委办反馈核查处理结果,经市安委办审核后由话务人员将核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2021-04-23 15:23:27
3. 举报奖励阶段。举报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核查属实的,根据《实施办法》奖励标准,由市、辖市(区)两级安委办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2021-04-23 15:24:56
具体流程为:核查单位在完成举报信息核查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举报事项的严重程度、安全效益、社会影响等因素,形成奖励金额的评估意见反馈至本级安委办。各级安委办完成奖励资金报批程序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奖励金额、领取方式、领奖时限和所需资料等事项。 2021-04-23 15:26:04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或者按照约定的方式方法兑现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2021-04-23 15:27:15
各级安委办负责按季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奖励发放情况,公示内容不包含举报人个人信息。 2021-04-23 15:28:10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1-04-23 15: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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