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光临本次武进区人社局在线访谈!  2016-09-07 10:01:22
“创新服务手段,促推两网升级,倡导公正执法。”近年来,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坚持围绕“人尽其才,民享社保,服务为本,创新为魂”人社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保稳定,务实创新求突破。通过完善“两网化”管理模式、开通劳资纠纷网上受理、派驻劳动监察中队到基层执法、开拓移动执法模式等手段,始终坚守在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第一线,保障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武进区人社局的领导,围绕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话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积极参与!下面请各位领导先作一下自我介绍。 2016-09-07 10:06:48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人社局副局长赵忠明,欢迎大家参与本次在线交流。 2016-09-07 10:07:27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孙敖方。 2016-09-07 10:07:58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姜正联。 2016-09-07 10:08:29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6-09-07 10:09:14
想咨询下,现在法律关于女职工产假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能不能介绍一下? 2016-09-07 10:10:00
您好,根据2016年最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也就是说,女方可以享受产假128天。另外,依法享有的产假应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2016-09-07 10:14:17
我在武进高新区一家厂里上班,从去年开始厂里效益就不太好,老板也不管事儿,从3月份开始就一直停产停工,工资也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请问我该怎么办,想咨询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2016-09-07 10:11:42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的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如一个月30天),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并且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周期,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如没有重新约定,单位也没安排工作的,应把握一个底线——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支付生活费。建议你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社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向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 2016-09-07 10:16:37
我是一家企业的人事经理,我们公司存在这样一个疑惑,就是试用期到底应不应该给职工办社会保险。如果不办,到转正之后再办,这样会存在什么风险? 2016-09-07 10:12:03
您好,如果试用期内企业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是,一旦新进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而该职工本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支付相关费用,现因在试用期内没有缴纳,那么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只能由企业来承担职工本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并且,一旦出现职工投诉或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后,也会依法责令企业整改。 2016-09-07 10:18:19
都说劳动监察大队办案迅速快捷,我投诉一个单位之后,大概到底需要多久才能有答复,或者说有结果?  2016-09-07 10:18:35
您好,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自劳动者投诉之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决定受理的案件,在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再延长30个工作日。任何案件处理均有一个过程,凡是受理立案的案件我大队将会争取尽快安排处理。 2016-09-07 10:23:44
我们单位这几年经营状况不好,劳动力成本过高,已经没法继续承受,想申请经济性裁员但又不知道程序应当是怎样的,能否介绍一下? 2016-09-07 10:19:22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这才可以裁减人员。 2016-09-07 10:22:21
我是今年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正在找工作,想问下与招聘单位签订合同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016-09-07 10:20:01
您好,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的内容是否完备,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是否被规避了合法权利。 2016-09-07 10:25:08
6月份我因为家里有事,口头跟车间主任请假,后来过了十一天我回到厂里后,厂里说我是严重违反厂纪算自离,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这样合法吗? 2016-09-07 10:26:52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其请假行为是否属于单位所称的“严重违纪”,建议其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社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张权利。另外,原则上请假需履行书面手续,以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2016-09-07 10:30:34
在公司工资期间,从来没有过年休假、公休假,不太清楚法律对这一块的规定是怎样的? 2016-09-07 10:27:34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用人未依法支付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您可向武进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2016-09-07 10:31:29
我想咨询下我的加班工资问题,每月工资是6000元,但是单位给我的加班工资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觉得有些气人,想问下劳动局怎么办? 2016-09-07 10:27:58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加班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3)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有疑问,建议你先和单位沟通,了解加班工资基数确定的情况,存在争议的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2016-09-07 10:34:15
我姐姐最近身体不好,医生建议她请假休息两个月,但是她不肯,说请假就没工资了。但是我听别人说,生病请假期间也有工资可以拿,是不是这样啊? 2016-09-07 10:37:38
您好,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请参详《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根据你的描述,只需要履行正常的请休假手续,病假期间仍然是可以拿到法定标准的工资的。 2016-09-07 10:42:09
关于我们现在的最低工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想要了解一下? 2016-09-07 10:38:26
您好,自今年1月1日起,武进区最低工资已作了最新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1630元/月调整至17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原14.5元/小时调整至15.5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内容: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016-09-07 10:43:58
我怀孕了,请问在孕期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特别待遇吗? 2016-09-07 10:39:46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016-09-07 10:42:42
我参加工作五年了,去年7月份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工作,这两家公司什么关系我也不清楚,那我的工龄能连续吗? 2016-09-07 10:52:54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016-09-07 10:55:27
我听说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微信上开设了“微维权”板块,职工可以在手机上直接提交维权信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2016-09-07 10:53:33
您好,为满足广大微信用户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咨询、维权需求,从去年5月份起,武进劳动监察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开通“微维权”功能模块。点击该模块,微信用户可进入“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上进行咨询、投诉或举报用人单位违法用工情况,也可查询到个人案件办理进程。 2016-09-07 10: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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