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本次武进区人社局在线访谈活动! 2015-05-27 14:30:56 |
主持人: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修正案首次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列入刑罚条款——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负责人和单位都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修正案出台后,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陆续出台,“欠薪入罪”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今天我们特地邀请了武进区人社局的领导就依法用工和劳动维权方面的相关内容与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下面请领导作自我介绍。 2015-05-27 14:38:41 |
赵忠明: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人社局副局长赵忠明。 2015-05-27 14:39:43 |
孙敖方: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孙敖方。 2015-05-27 14:39:56 |
姜正联: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姜正联。 2015-05-27 14:40:39 |
主持人: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5-05-27 14:41:11 |
网友_不穿靴子の喵: 我今年年初时怀孕了,想咨询下关于我国女职工产假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2015-05-27 14:42:31 |
赵忠明: 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您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可休产假时间。 2015-05-27 14:47:29 |
网友_nanjue需要爱: 我今年5月份新到一个单位,现在差不多准备签合同了,合同上有分标准工时、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很纠结这些工时到底怎么区分? 2015-05-27 14:43:12 |
孙敖方: 您好,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为标准工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可采用综合工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可采用不定时工时。综合工时与不定时工时均属于特殊工时制度,需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提请审批后方可执行。 2015-05-27 14:49:02 |
网友_时而空虚时而寂寞: 到新单位工作两年了,老板不让我休年假,也不发年假工资,该怎么维权? 2015-05-27 14:44:35 |
姜正联: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用人未依法支付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您可向我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2015-05-27 14:49:11 |
网友_djss2070: 公司效益不好从春节后开始停业一个多月,现在只拿到原来工资的一半,这样合不合理? 2015-05-27 14:49:46 |
赵忠明: 您好,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2015-05-27 14:55:41 |
网友_海洋之灾: 朋友生病,医生建议她休假3个月,她休病假的这段时间里有工资吗? 2015-05-27 14:50:00 |
孙敖方: 您好,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15-05-27 14:55:03 |
网友_shu121zi: 被老板辞退,没有解除证明社会保险转移和失业登记无法办理,求帮助! 2015-05-27 14:50:05 |
姜正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社所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到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 2015-05-27 14:54:57 |
网友_Cholinchockie: 我们公司的厂房要搬迁,上班的路程比原来远了一半,现在我不想干了,有没有经济补偿? 2015-05-27 14:54:03 |
赵忠明: 您好,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先跟公司就是否继续工作、或是否解除劳动关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2015-05-27 15:05:52 |
网友_风波的风: 我在怀孕期间,单位怕我休假延误生产任务把我辞了,这种做法有道理吗? 2015-05-27 14:54:06 |
孙敖方: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如您认为单位行为侵犯您权益,要求单位给予补偿或赔偿的,建议您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张权利。 2015-05-27 15:06:38 |
网友_君勿言我能懂: 在厂里做得好好的,今年厂长一句话把我调到别的岗位,工资降低了不说,而且做的活也不是我的专长。我想问问能不能调回原来的岗位? 2015-05-27 14:54:12 |
姜正联: 您好,从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讲,岗位调整属单位内部自主经营管理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变更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应当提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另外,必须就调岗的内容向劳动者出具书面通知。如调岗未经过其您本人同意,要求恢复原岗位的,可以直接向厂里提出来。厂里拒绝的,您可以向基层人社所申请调处,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015-05-27 15:06:34 |
网友_HRT旺岁旺旺岁: 我弟弟从去年年底开始,被他公司老板安排到其他公司工作,他的工龄能连续计算吗? 2015-05-27 15:07:02 |
赵忠明: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015-05-27 15:13:52 |
网友_深藏blue: 单位扣押我5000元的押金,告诉我辞职押金就没收了,我该怎么办? 2015-05-27 15:07:09 |
孙敖方: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非法收取财物。建议您向单位所在地基层人社所申请调处,也可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2015-05-27 15:11:26 |
网友_牛排五分熟: 家中有事跟车间主任请了10天假,回来后厂里说我长时间旷工属于严重违纪算自动离职,这样合法吗? 2015-05-27 15:07:14 |
姜正联: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关于您的请假行为是否属于厂里所称的“严重违纪”,前提要看您的请假是否属实,请假手续是否符合单位规定。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请假条以及单位出具的解除证明等材料到基层人社所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张权利。 2015-05-27 15:13:58 |
网友_End.More: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在武进人社局的网站上看到劳动年检的通知,请问这个年检有什么具体要求? 2015-05-27 15:14:43 |
赵忠明: 您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人社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定期进行审验的一项监督检查制度。当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为次年3-5月。书面审查工作开始前,人社部门会通过登报、网络等途径进行公告审查通知。用人单位应在审查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书面审查。我区审查机构为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基层人社所或区劳动监察大队。 2015-05-27 15:22:20 |
网友_鎏の圆圆: 我到一单位工作,单位要求试用3个月合格后再帮我交社保,这样符合规定吗? 2015-05-27 15:14:54 |
孙敖方: 您好,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本身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你单位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你可以向单位里直接提出,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明确拒绝,可以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2015-05-27 15:2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