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工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职责,起草、拟定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辖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有关工作。

    (二)负责依法和依授权登记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公示,负责企业信息公示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对无照经营的处置工作。

    (三)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做好商品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登记,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