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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国谈药“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常医保服务〔2023〕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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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用药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1〕62号)、《关于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1〕6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常州市第三批国谈药“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谈药“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三批)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谈药“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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