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公告(小型普通客车苏DG7J5*)
索 引 号:014109605/2025-0013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5-04-24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4-2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公告(小型普通客车苏DG7J5*)
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公告(小型普通客车苏DG7J5*)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期为七日。拟对苏DG7J5* (车辆识别代号:LE43X8EB4ML135188)的奔驰牌的小型轿车,已有8起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现向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布《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告知公告》,予以公告公示。


附件: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告知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侦查)大队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