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给予许冬梅、孙莉萍等2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13
主题分类:司法 体裁分类:决定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司法局: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1〕11号
产生日期:2021-02-19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2-2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给予许冬梅、孙莉萍等2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给予许冬梅、孙莉萍等2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常司发〔2021〕11号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苏人社规[2019]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许冬梅、孙莉萍等2名同志给予嘉奖。

   

    附件:2020年度事业单位嘉奖人员名单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2月19日

附件:

2020年度事业单位嘉奖人员名单

    一、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优秀:许冬梅

    二、 常州公证处

    优秀:孙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