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3-00164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社会保障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3〕219号
产生日期:2013-08-12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3-08-1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调整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
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2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综合考虑我市实际,经研究,自9月1日起,调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药品个人自付比例调整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