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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 常档发〔202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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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各单位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定于今年11月下旬开展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主要内容 依据《常州市年检工作检查评分表》的具体内容,重点检查: 1. 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 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3. 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4. 文书、科技、业务、会计、音像、实物等文件材料归档的齐全率、完整率、及时性; 5. 档案安全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6. 档案移交接收及进馆情况; 7. 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8. 对系统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指导情况等。 二、年检形式 年检采用协作组组内自查方式开展,由各协作组组长负责成员单位的年检工作,市档案局、档案馆视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主管部门、单位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能,负责开展所属单位档案年度检查工作。 三、年检范围 档案工作协作组成员单位,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州市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年检认定 检查结果分两个等次,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市档案局、档案馆印发情况通报。 请各协作组组长填写2022年档案年检计划表(见附件1),于11月4日前报送至市档案馆业务指导处(联系电话:85681011,邮箱:cdywzdc@163.com)。
常州市档案局 常州市档案馆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