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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供销总社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常供总〔201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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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有关企业: 为做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6年度会计决算工作,全面掌握系统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会计决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报表种类 具体表种如下: 2016年度需汇总上报的会计决算报表共8张(表样见附表): (一)资产负债表(201表); (二)利润表(202表)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3表) (四)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204表) (五)应上交弥补款项表(205表) (六)基本情况表(206表) (七)供销合作社企业补充指标表(207表) (八)供销合作社分层级主要财务指标表(208表) 指标填报口径统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决算报表上报形式 网上直报形式: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登陆省总社网上直报会计报表系统“01会计报表—0008江苏省供销合作社2016年决算报表”任务,填报决算会计报表,并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汇总报表金额单位统一为“万元”,取整数。 三、决算报表上报时间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及有关企业年终决算汇总会计报表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上报市总社财务处。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基础上,编制决算报表,并认真组织录入、审核、汇总(合并)等工作,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和完整。要结合本年度经济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客观反映社有企业决算特点及发展趋势,真实体现社有资产监督和运管情况,剖析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发挥财会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