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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优秀群文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6〕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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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市文化馆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精神,促进全市群众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结合热点打造常州群文作品精品,实现量质齐升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优秀群文作品征集工作,入围作品推荐参加第十七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选,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作品征集范围为本市群众文化工作者、群众文艺爱好者(含全市非专业类高校、中小学教师及学生)创作和表演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群众合唱、广场舞和美术类作品,其中戏剧包括小戏、小品,美术类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和书法(篆、隶、楷、行、草体)作品。 作品应是2025年以来的新创作品,或者2025年以前创作但未获得过全国、省级、市级宣传文化系统比赛奖项,经加工修改确定具备相当艺术水平的作品。下列作品不可参加本次征集: (一)专业文艺院团、专业演艺机构、部队专业表演团体、艺术专业院校及附中(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职编导、演员、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 (二)已退休的设区市及以上专业文艺院团、艺术院校人员主创、主演的作品; (三)主创人员不在江苏省生活、工作或在江苏省生活、工作不满一年的作品; (四)作品著作权以及主要创演人员身份存在异议的作品; (五)有违法违规情形或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表演者的作品和团队; (六)摄影作品。 二、程序与责任 征集工作按征集范围,通过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选(入围)、公示、公布等程序组织实施。 辖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和市文化馆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作品接收、汇总、遴选推荐,严把征集作品意识形态关,对政治导向存在问题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作品一经入围,其主创人员或主要演员应保持一致,不得无故更换。申报材料或报送(推荐)材料如有不实、作假或违规现象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 (一)申报作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群众合唱、广场舞等舞台艺术类(以下简称舞台艺术类)作品符合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聚焦新时代、新征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文艺特色,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坚持源自群众原创,注重地域特色,主要创作和表演人员在本省工作或生活; (4)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倡导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 (5)作品主题鲜明,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6)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参与公益性展演活动并用于线上展示,坚持常演常新,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2.美术类作品符合 (1)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 (2)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围绕红色文化、运河文化、名人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主题,讲述常州故事,传播常州声音,富有本土地域特色; (4)展现时代风貌,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具有浓郁的现代生活气息; (5)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尚、创意突出、特色鲜明、惠民有实效。 (二)申报作品应当符合下列形式 1.舞台艺术类 (1)音乐时长不超过8分钟,参演人数不超过16人。 (2)舞蹈时长不超过8分钟,参演人数不超过24人。 (3)戏剧时长不超过15分钟,参演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 (4)曲艺时长不超过12分钟,参演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 (5)群众合唱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参演人数不少于25人,至多不超过50人(含指挥,伴奏)。参评合唱团(含混声、男声、女声、少儿)演唱曲目不得超过2首,其中1首必须从组委会提供的20首指定曲目(详见附件11)中选择,另1首为自选曲目;伴奏形式可为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或无伴奏。 (6)广场舞作品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至多不超过50人。 2.美术类作品 美术作品规格:中国画作品4尺整张以内,横竖样式不限。油画、版画、水彩(粉)等画长宽尺寸含框不超过200*200cm。书法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一律竖式书写,书体为篆、隶、楷、行、草五体。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需标出原作者及篇名、草篆需附释文)。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不收册页。篆刻作品在书法报送范围内,原件申报。 作品一律报送原件,美术书画类作品自行装裱。 (三)报送方式 本市群众文化工作者、群众文艺爱好者作品、区属学校作品报送至所在地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作品报送至市文化馆(含市馆作品),收件联系方式(邮寄或邮箱等)详见附件12。报送要求如下: 1. 舞台艺术类:规范填写附件3-8,请务必在作品上标注作者联系方式及申报单位,并一次性投递所有材料。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2)。 2. 美术类:规范填写附件2、附件8,作品规格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不予评选。征集作品须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报送书法作品草篆需附释文。作品一律报送原件,作品及材料请一次性投递,不接受二次投递。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2)。 四、审核与推荐 (一)舞台艺术类 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经过前期遴选,申报相关作品参加市级征集: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为作品报送单位,各单位至少上报四件作品,且不少于三个门类,其中1-2个作品可跨区域、跨城市合作。 (二)美术类 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经过前期遴选,申报相关作品参加市级征集: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为作品报送单位,统一报送美术类作品总数不超30件,美术和书法作品各不超15件。每位作者限投稿1幅。 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经把关后,将同意推荐的作品汇总至附件1、2,并取得公益性展示授权(填写附件10)。 6月30日前汇总完成舞台艺术类作品申报表,9月30日前汇总完成美术类作品申报表,市局根据申报作品情况做统筹协调。 五、评选入围、公示、公布 每个艺术门类作品的优秀作品入围数量,根据申报作品门类的数量和质量予以分配;经专家评选、入围作品公示期满后,公开发布并颁发入围证书。 六、开展时序进度 (一)申报、审核、推荐:5月至9月实施。 (二)专家评选:10月至11月实施。两个相邻辖区采取集中现场演出形式,由专家进行评选;美术类作品11月至12月进行终评,由专家进行评选,地点另行通知。 本文件未尽事宜,请与常州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处联系。联系人:毕榕;电话:0519-85682505。
附件:1. 2026年常州市优秀群文舞台艺术类作品报送汇总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