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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单位决算公开 | |||||||||||||||||||||||||||||||||||||||||||||||||||||||||||||||||||||||||||||||||||||||||||||||||||||||||||||||||||||||||||||||||||||||||||||||||||||||||||||||||||||||||||||||||||||||||||||||||||||||||||||||||||||||||||||||||||||||||||||||||||||||||||||||||||||||||||||||||||||||||||||||||||||||||||||||||||||||||||||||||||||||||||||||||||||||||||||||||||||||||||||||||||||||||||||||||||||||||||||||||||||||||||||||||||||||||||||||||||||||||||||||||||||||||||||||||||||||||||||||||||||||||||||||||||||||||||||||||||||||||||||||||||||||||||||||||||||||||||||||||||||||||||||||||||||||||||||||||||||||||||||||||||||||||||||||||||||||||||||||||||||||||||||||||||||||||||||||||||||||||||||||||||||||||||||||||||||||||||||||||||||||||||||||||||||||||||||||||||||||||||||||||||||||||||||||||||||||||||||||||||||||||||||||||||||||||||||||||||||||||||||||||||||||||||||||||||||||||||||||||||||||||||||||||||||||||||||||||||||||||||||||||||||||||||||||||||||||||||||||||||||||||||||||||||||||||||||||||||||||
目 录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参与生态环境规划和方案编制。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示范推广和技术咨询等公益性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政策所、科研所。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廉政思想建设 重点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两大主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立足“两个大局”和“四个全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之中。 (一)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践行“两个确立”实践要求,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在谋大局、作决策前首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党员坚持参加党员大会、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党的二十大前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讲了1次党课《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党课内容突出了政治性、思想性、时代性,贴近党员、贴近实际。每月还有1天开展主题党日,有《学习党的发展史》、《学两会、明任务、增斗志》、《党建凝聚干劲、重视安全责任》等,结合“三会一课”进行,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上党课、过组织生话、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随时做好准备迎接上级“体检”,配合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二)以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廉政思想防线。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安全风险防范、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意识形态学习等专题教育,磨砺初心使命。通过专题学习常州市生态环境局顾晓彬局长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内容,再次重申“三严禁一严格”规定,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思想建党的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担当意识。 (三)以红色教育丰富党建活动内涵。院联合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追忆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培训,通过参观张太雷纪念馆、缅怀张太雷探索中国革命道路的革命征程、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支撑环境管理,有效保障重点任务 随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深水期,我院紧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管理的理念,充分认清自身瓶颈,举全院之力迎难而上,高质量服务环境管理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规划政策研究。一是积极支撑“两湖”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及专题研究。我院作为该项规划的技术审核单位,从规划编制需求、招投标技术指标制定到“两湖”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概念性规划编制、“两湖”创新区绿心区品质提升专项研究均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撑。目前“两湖”创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和部分专项研究已给市主要领导做专题报告,基本内容得到了市领导的认可。二是圆满完成各类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主持完成《常州市“两湖”创新区生态修举专项行动方案》和《常州市“无废城市”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编制并获市人民政府批复。三是重点组织力量开展各类调研工作。协同市人大、生态环境局、清华大学开展“两湖”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调研;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两山”转化调研,为后续我市尤其是“两湖”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全力支撑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一是高质量完成涉水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局领导部署,完成了《常州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和《常州市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完成《两湖创新区生态环境管控策略研究》环保专项技术报告的编制。二是圆满完成了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争先创优涉水工作目标。集成研发“平原河网地区地表水有机污染溯源技术体系”,该项技术已成功应用于支撑长荡湖流域重点断面有机污染溯源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重点投入力量开展新孟河引江济太对重点河湖水环境影响评估。根据我市新孟河引江济太环境影响评估工作部署,我院联合国家长江驻点研究工作组共同组建评估专家团队,协同开展新孟河引水对于我市重点河湖水质的影响,现已完成《关于新孟河引水对流域重点河湖水环境影响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有效支撑了我市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四是积极支撑局系统例行业务管理工作。完成市局“两湖”创新区水生态环境调研任务1项并形成调研报告,并为市局水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太湖西部区各城市入太负荷核算、百渎港流域水质提升达标、长荡湖流域国省考断面达标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提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能力。一是例行开展常隆地块风险管控工作调查分析。评估现有的环境风险状况,分析管控效果,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汇报,提出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下一步风险管控工作重点方向和工程调整建议。二是完成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方案设计。根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工作需求,基于我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协同国家长江驻点工作组,联合研究编制了“常州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方案”,为后续土壤和地下水信息化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三是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达标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监测处完成《常州市省控地下水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建议方案》,推进我市地下水监测网络的建设。 (四)加强科研合作,强化科研成果产出及落地应用。一是加强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常州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积极引智用智,提升我院科研能力及局系统支撑水平;完成“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并与常州大学合作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4名。二是稳步推进在研课题研究工作。我院牵头的4项在研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国家长江驻点课题1项、市科技课题1项、市环保专项课题1项,均按照课题计划有序推进,其中市科技课题“滆湖流域水华蓝藻生消聚集规律及综合管控技术研究(CE20205037)”已经顺利通过验收。三是积极协调长江驻点研究工作。我院作为国家长江驻点研究办公室驻地,承担着国家长江驻点研究协调任务,今年先后两次组织驻点专家进行现场调研,为驻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四是课题申报及成果产出。今年申请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联合申请并获“国际先进”科技成果1项,发表论文4篇,申请专利2项,获得软件著作权4项。 (五)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课程进校园。今年,我院继续以三江口公园生物多样性示范基地为载体,与常州市外国语学校共建劳动教育基地,并在常州外国语学校设立《三江口生物多样性劳动实践》公益课程(选修课)。组织团队从新自编教材,坚持为同学们开展公益讲座,并通过邀请业内知名专家授课的形式,提升生物多样性课程专业度及影响力,获得学校师生高度认可。 3.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我院严格遵守政府的各项疫情管控措施,并积极传达我市相关疫情管控政策,确保我院各部门及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策。作为科研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领导班子时刻要求技术人员遵守各项实验室管理规定,确保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基础上完成各项研究任务。鉴于调研任务较多,野外应急任务较重,多次组织开展野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并规范调查过程,时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第二部分 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相关统计数: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注:“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无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注: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16.8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4.37万元,减少45.9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16.8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16.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2.37万元,减少45.1%,变动原因:2022年业务量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2021年初结余12万为常州市环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项目资金,2021年已全部支出。 (二)支出决算总计416.8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16.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4.37万元,减少45.95%,变动原因:2022年业务量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16.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9万元,占84.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17.42万元,占4.18%;经营收入45.49万元,占10.9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1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38万元,占71.83%;项目支出71.94万元,占17.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45.49万元,占10.9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3.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8.81万元,减少29.6%,变动原因:人员变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1%。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54.6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52万元,支出决算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24.75万元,支出决算26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三季度追加时,下达绩效工资指标的功能科目为此项;四季度在职人员数增加,四季度追加时,下达指标的功能科目为此项。 2.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9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两湖创新区环保专项,年初无预算,年中下达。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1.46万元,支出决算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69.85万元,支出决算4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为老职工提租补贴,2022年1名在职人员转为退休人员,一季度追减时指标的功能科目包括此项。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32.99万元,支出决算1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为新职工购房补贴,一季度在职人员数较上年编制预算时减少2名,二季度在职人员数较一季度又减少1名,一二季度追减时指标的功能科目包括此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9.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5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81万元,减少29.6%,变动原因:人员变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9.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个,参加会议15人次,开支内容: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1人次,开支内容: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81.43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84.6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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