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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供销总社关于给予王翡等5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常供总〔202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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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总社各处室: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常组通〔2023〕75号)《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常组通〔202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经市社党组研究,决定对王翡、季臻、周波、周虹、潘美华5名2023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同志给予嘉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全社干部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不断进取,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