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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 |||||||||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4〕3号),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2025年换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药学专业(药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专业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以及质量监督专业技术工作,且为本专业学术带头人或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知名度; (四)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五)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专家,原则上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程序 评审专家人选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方式,逐级申报、审核并加盖公章。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汇总并报送常州市专家人选。 三、报送要求 请报送人选和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评委专家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评委评审专家人选推荐名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报送至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同步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1379536152@qq.com。 联系人:周玲燕,联系方式:0519-88588053。 报送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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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