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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售楼说明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常住建〔2024〕2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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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房项目预售信息披露行为,提高新建商品房交易管理服务效能,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做好售楼说明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在本市市区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将预售公开信息编制成《售楼说明书》。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批次实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一批次销售时应分别编制相应的《售楼说明书》。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编制《售楼说明书》时,应保证内容真实、清晰、准确。《售楼说明书》版式和格式可自行设计。 二、应披露的主要信息 《售楼说明书》所披露的主要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声明及购房提示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售楼说明书》中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商品房买受人明确提示主要的交易风险和应当注意的事项。 (二)企业及项目概况 1.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 2. 项目总体情况。包括开发项目名称、坐落位置、土地情况、主要规划指标、房屋类型、所属学区等。 3. 项目主要公建配套用房情况。 4. 项目区位示意图。 5. 项目鸟瞰图(标注上楼栋施工编号)。 6.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三)本次预售商品房基本信息 1. 商品房楼栋施工编号、商品房性质、面积与套数、土地证号及抵押情况、商品房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和监管账号等信息。 2. 销售楼栋在项目内位置示意图、楼栋对应户型分布图、楼栋标准层平面图及对应户型等。 3. 商品房户型示意图(标注尺寸)、非标户型说明(与标准层户型在平面、立面上的差异等)。 4. 商品房交付装饰装修标准。成品房(装修房)应进一步细化明确装饰装修标准。 5. 购房涉及的主要费用。包括:契税、产权证登记费、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委托代办费等。 (四)合同主要权利义务提示 1. 交付期限、交付条件、交付手续等。 2. 买受人逾期付款、逾期接收房屋等违约责任。 3. 出卖人逾期交房、房屋质量及装饰装修标准不达标、延期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违约责任。 4. 合同补充条款涉及的违约责任要点。 (五)本次预售商品房公示材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不动产权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核准工程明细表; 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 商品房价格备案表。 (六)主要合约样本 1.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 商品房买卖合同(含补充条款); 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5. 业主临时公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售楼说明书有关工作,如实反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公开信息。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在售楼现场醒目位置将《售楼说明书》予以公示,供购房者阅取,并将《售楼说明书》电子文档上传至常州住房一体化平台进行公示。 (三)《售楼说明书》披露信息若发生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原《售楼说明书》中增加变更说明,并将变更说明及时上传至常州住房一体化平台进行公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溧阳市可参照执行。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