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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小型普通客车苏DU75M*) | |||||||||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邮寄或者电子送达。邮寄或者电子送达不成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十日。车牌号为苏D U75M* (车辆识别代号:WBAKB4101CC929770)的宝马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由公告处罚的44起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地相关大队已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处罚决定。现将以上处罚决定予以公告送达。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侦查)大队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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